社会救助工作有新突破。持续推进全国“党建+社会救助”沧源试点、全省“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勐角民族乡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拓展兜底保障成果。2022年,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8018.18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8136户19457人(占农村常住人口的18.16%)5837.12万元、城市低保520户787人377.06万元、特困供养补贴407户449人541.8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547户12854人739.59万元,拨付乡(镇、场)备用金473.74万元;兑付一次性生活补贴207.75万元、9月—10月价格补贴64.02万元,补发7月至8月农村低保提标部分资金77.49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126人172.21万元;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6人1.0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与脱贫户、三类对象重合兜底保障人数为3974户10105人,重合率为23%,支出兜底保障资金3073.62万元。监测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1042人。
困难群体福利保障有新进展。大力推进县乡村普惠养老体系建设,发放高龄津贴150.29万元,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5个,建成投入使用率达92%。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全县备案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4家,认真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撤销登记15家。进一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殡仪服务水平,持续实施特殊困难群体死亡基本服务费用全部减免。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法规,办理结婚登记1080对(其中边婚7对)、离婚登记357对(其中边婚9对)。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11.62万元,实行县城区精神障碍患者“一人一卡一档”管理,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开展勐董镇永和社区+勐董镇卫生院精神障碍康复试点。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7人7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126人172.21万元。严格执行收养政策,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推进基层社工站建设,举办基层社工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初见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更有活力。继续指导各乡镇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联合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村级事务4个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岩帅镇新华村、班洪乡班洪村、班老乡营盘村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现代化治理试点。班洪乡班洪村村民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