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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暨全县公安机关正风肃纪警示大会
发布日期:2023-06-01 19:34
作者:刘立自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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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推动构建政治清明、警营清廉、队伍清正、警风清朗的沧源公安政治。5近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暨全县公安机关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简邦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杨绍荣主持,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杨学军到会指导。在家局党委委员、除值班以外的全体民(辅)警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4个内地派出所。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书记唐兴平同志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暨全县正风肃纪警示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市公安机关“清廉警营”建设及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组织观看了《警钟为你而鸣》《警钟长鸣》2部警示教育片。

会议指出:组织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暨全县公安机关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目的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清廉云南”、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动以及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成果在沧源公安全域落地开花,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努力实现政治清明、警营清廉、队伍清正、警风清朗的沧源公安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对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着力把握“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清廉云南”建设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聚力抓深做细“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全链条压实清廉建设责任。我们要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的始终,推进常态化监督教育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汲取教训,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案例中深刻汲取理想信念动摇必然导致底线失守、不正之风不除必然导致行为失范、制度约束不力必然导致违纪违法的教训。二是要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切实提升作风建设的实践成效。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防微杜渐,管住小事小节,始终高度警惕防止围猎腐蚀,保持敬畏之心。三是要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切实推动作风建设落地落实。要以担当突破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教育监督;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为沧源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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