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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芒回水库和团结水库等34座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3 17:48
作者:字强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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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境内水库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库防洪任务,维护水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功能,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运管函﹝2024﹞3号)要求和根据“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和任务,并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关于开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运管函〔2024〕4号)要求,需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上图工作。

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水库管理局于2024年6月22日委托临沧润汀水资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芒回水库和团结水库等34座小型水库再次进行管理与保护划定范围划定工作,县水务局并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专家审查,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回水库和团结水库等34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依据和标准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划定管理范围、第二十七条划定保护范围及《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地乡镇意见意愿开展划定。

(二)此次划定的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具体坐标,并统一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CGCS2000)。

(三)此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应与空间规划、河湖岸线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做好衔接。

二、划定范围

(一)芒回水库

1.芒回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302.8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副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芒回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2.83公里,划界面积为1.84平方公里。

2.芒回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2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村庄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芒回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0.39公里,划界面积为2.07平方公里。

(二)团结水库

1、团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683.93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团结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5.70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2.团结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其中左右岸部分区域因有公路穿过,以公路边界作为水库保护范围边界,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团结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5.38公里,划界面积为0.46平方公里。

(三)控角水库

1.控角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360.12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控角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3.52公里,划界面积为0.18平方公里。

2.控角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其中库区右岸380米长度区域以道路边界为界作为管理范围,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控角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3.51公里,划界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四)达董水库

1.达董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434.95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达董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35公里,划界面积为0.14平方公里。

2.达董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其中库区左岸400米长度区域以道路为界作为管理范围,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达董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82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五)刀耕水库

1.刀耕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2185.55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其中水库管理范围位于下游大坝管理范围之外。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将连接道路以及管理范围外边界作为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刀耕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3.52公里,划界面积为0.11平方公里。

2.刀耕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刀耕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3.47公里,划界面积为0.31平方公里。

(六)勐冷水库

1.勐冷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2119.38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勐冷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7.88公里,划界面积为0.55平方公里。

2.勐冷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勐冷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4.80公里,划界面积为0.58平方公里。

(七)南撒水库

1.南撒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98.83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副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其中主坝左岸约240m范围内有国道219穿过,该段管理范围以道路为界,副坝左右范围内均有主要道路穿过,左右两边管理范围均已道路为界,以便主管部门后期管理,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南撒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3.27公里,划界面积为0.15平方公里。

2.南撒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南撒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76公里,划界面积为0.26平方公里。

(八)上班老水库

1.上班老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109.17m)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上班老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63公里,划界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2.上班老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上班老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64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九)宋来水库

1.宋来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916.40m)以下范围(含岛屿),其中库区右岸水库管理房区域以管理范围边界作为管理范围,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宋来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67公里,划界面积为0.17平方公里。

2.宋来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宋来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76公里,划界面积为0.26平方公里。

(十)翁丁水库

翁丁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63.19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考虑副坝与主坝相连,为便于管理以及从水库大坝安全角度考虑,副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翁丁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3.78公里,划界面积为0.19平方公里。

2.翁丁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翁丁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97公里,划界面积为0.31平方公里。

(十一)席冷水库

1.席冷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51.44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席冷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4.59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2.席冷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考虑实际管理需求,大坝右岸班列新寨区域以村内道路为边界划定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席冷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3.50公里,划界面积为0.36平方公里。

(十二)永懂水库

1.永懂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51.44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永懂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94公里,划界面积为0.15平方公里。

2.永懂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考虑实际管理需求,大坝左岸单甲乡区域以乡村道路为边界划定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永懂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95公里,划界面积为0.26平方公里。

(十三)安也水库

安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03.69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安也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33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2.安也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安也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87公里,划界面积为0.15平方公里。

(十四)东米山水库

1.东米山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18.9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管理房按外边界外扩10米作为管理范围,因距离库区以及大坝管理范围较远,未能连接成为整体。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东米山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72公里,划界面积为0.06平方公里。

2.东米山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东米山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06公里,划界面积为0.16平方公里。

(十五)贺勐水库

1.贺勐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521.1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管理房按外边界外扩10米作为管理范围,与大坝管理范围连接成为整体。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贺勐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08公里,划界面积为0.06平方公里。

2.贺勐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贺勐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37公里,划界面积为0.19平方公里。

(十六)贺南水库

1.贺南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904.49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管理房按外边界外扩10米作为管理范围,将进库道路边界两侧划定为管理范围,使管理房与大坝管理范围连接成为整体。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贺南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73公里,划界面积为0.09平方公里。

2.贺南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管理房以下保护范围用道路边界进行优化,库区、坝区其他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贺南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90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十七)糯赛水库

1.糯赛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02.7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糯赛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76公里,划界面积为0.02平方公里。

2.糯赛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糯赛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29公里,划界面积为0.10平方公里。

(十八)英永水库

1.英永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423.51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管理房以边界外延10米作为管理范围,与大坝管理范围连接,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英永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3.36公里,划界面积为0.18平方公里。

2.英永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英永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3.22公里,划界面积为0.30平方公里。

(十九)班奈水库

1.班奈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49.28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班奈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80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班奈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大坝左岸有公路穿过,结合管理需求,该部分保护范围以道路边界为依据划定,大坝、库区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班奈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23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二十)班驮水库

1.班驮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457.5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班驮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63公里,划界面积为0.02平方公里。

2.班驮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班驮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07公里,划界面积为0.06平方公里。

(二十一)岔箐水库

1.岔箐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73.96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岔箐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52公里,划界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岔箐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岔箐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66公里,划界面积为0.13平方公里。

(二十二)东然门水库

1.东然门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904.17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东然门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64公里,划界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东然门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东然门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21公里,划界面积为0.17平方公里。

(二十三)公曼水库

1.公曼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74.77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公曼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68公里,划界面积为0.02平方公里。

2.公曼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管理需求,大坝两侧部分地区以道路边界为保护范围边界,其他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曼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29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二十四)和平水库

1.和平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015.0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和平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81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和平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管理需求,水库右侧部分地区以村内道路边界为保护范围边界,其他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和平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29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二十五)联合水库

1.联合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625.91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联合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44公里,划界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联合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管理需求,水库左岸部分地区以道路边界为保护范围边界,其他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联合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97公里,划界面积为0.15平方公里。

(二十六)农惹水库

1.农惹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87.54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农惹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58公里,划界面积为0.02平方公里。

2.农惹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农惹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0.89公里,划界面积为0.04平方公里。

(二十七)新华水库

1.新华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598.49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新华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44公里,划界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新华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新华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69公里,划界面积为0.23平方公里。

(二十八)岩丙水库

1.岩丙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969.37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岩丙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35公里,划界面积为0.04平方公里。

2.岩丙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岩丙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57公里,划界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二十九)岩帅水库

1.岩帅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699.54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岩帅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59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岩帅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岩帅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82公里,划界面积为0.13平方公里。

(三十)央瓦水库

1.央瓦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70.2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央瓦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55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2.央瓦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村庄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央瓦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2.94公里,划界面积为0.24平方公里。

(三十一)羊冷水库

1.羊冷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239.34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羊冷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0.88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羊冷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羊冷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40公里,划界面积为0.07平方公里。

(三十二)羊桥水库

1.羊桥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764.1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羊桥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10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羊桥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羊桥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54公里,划界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三十三)永让水库

1.永让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541.15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永让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05公里,划界面积为0.03平方公里。

2.永让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永让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53公里,划界面积为0.12平方公里。

(三十四)中贺勐水库

1.中贺勐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1823.90米)以下范围(含岛屿),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延5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区域划定为管理范围,划定后部分区域结合地形及周边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存在交叉、包含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管理范围。

本次中贺勐水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1.25公里,划界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中贺勐水库库区、大坝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外延50米,存在交叉的以最外围外包线作为保护范围,结合水库管理需求,库区、大坝部分区域考虑地形、道路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中贺勐水库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1.65公里,划界面积为0.13平方公里。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具体管理范围,请到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运行调度股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883-7125798。

公告时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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