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开始。为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高考安全会议精神,现就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噪声时段
6月7日至9日,上午07:30--12:00,下午13:30--18:30
二、噪声管控重点区域
沧源县民族中学周边区域。
三、禁止噪声污染事项
(一)凡距离学校100米范围内的各建筑施工和室内外装修场所,在此期间,禁止使用打桩、搅拌、振捣、切割等噪声超过70分贝的机械设备;在居民集中区,每天机械作业时间限于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30,不得超时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每天营业活动时间限于8:00—22:00,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三)禁止在县城内使用各种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广告等活动。
(四)禁止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区域路段鸣喇叭。
高考期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将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高考期间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减少开车,广大考生家长尽量减少使用机动车接送考生,保障高考期间交通畅通,减少噪声干扰,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由此给广大人民群众在工作、生活中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