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在芒卡镇芒岗村委会有3宗土地,土地面积分别为936.98㎡、35684.90㎡、2320.31㎡,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3宗土地在沧源佤族自治县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三调”)数据库中均为建设用地,权属性质均为国有土地(代码:20)。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36号)的相关要求,村(组)、镇、县三级已对该宗土地进行认定,认定3宗国有建设用地共计38942.19平方米。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规定,拟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人确定为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人民政府。若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2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