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班洪边境派出所移交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涉嫌无主活体黄牛、无主活体水牛和无主丙酰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1、活体黄牛(5头、毛色为白色,肩膀为驼峰状的活体黄牛);
2、活体水牛(6头、毛色为黑色的活体水牛);
3、丙酰氯(65桶、蓝色塑料桶装的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共计1.716吨)。
以上查获货物现场当事人无法确认,按法律规定对上述货物实施了扣押,请上述货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持有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到县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认领或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货物将按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83-7122315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