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务公开
2025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日期:2025-09-03 17:13
作者:杨秋晨
来源: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浏览:1118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51名,现有在任40名,需补选任11名,其中随机抽选2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9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蓝底)。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人:杨红云(电话13988366639)

咨询电话:0883-7126169

监督电话:0883-7121215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