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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历史遗留矿山 修复进展缓慢”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5-09-10 11:34
作者:田忠明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0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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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23〕140号)、《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沧发〔2023〕75号)文件要求,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展缓慢”问题已对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临沧市有历史遗留矿山349座,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已修复矿山图斑的有107座,修复面积128.71公顷,矿山修复完成率30.7%、修复面积完成率33%。除临翔区、永德县外,临沧市其余6个县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尚未完成报审,整体工作推进缓慢,离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目标差距较大、修复任务艰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

局沧源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备案,按方案计划逐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联合县财政和各乡(镇),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加快编制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履行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视对辖区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争取力度,主动向中央、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自然资〔2020〕60号和云自然资修复〔2021〕601号文件,对涉及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沧源自治县16座历史遗留矿山和结合172个卫星卫片图斑的核查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60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历史遗留矿山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内业系统举证方式,最终确定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数量和修复方向。二是根据省级出台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沧源佤族自治县实际,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湿则湿的原则,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和《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一矿一策”修复建议书》,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技术审查。三是常态化开展我县矿山巡查工作,矿产储量、执法监督、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股室根据业务要求加强配合,通过实地检查、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等要求,对矿山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秩序。四是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前我县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中,已完成整改并在系统上销号4个,面积5.6176公顷。已完成整改未在系统上销号3个,面积2.8449公顷。具体情况为:

已完成整改并在系统上销号遗留矿山1.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胡光明灰岩矿C5309272010127120095269001:修复方式为转型利用,面积1.2416公顷。2.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沧源县闽友砖厂C5309272010127120095266001:修复方式为转型利用,面积3.9293公顷。3.云南省临沧市勐董社区石灰岩矿CT5309272016000057002:修复方式为转型利用,面积0.8120公顷。4.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芒岗村石灰岩矿CT5309272016000012001:修复方式为转型利用,面积0.5636公顷。

已完成整改未在系统上销号遗留矿山1.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莱片村石灰岩矿CT5309272016000002001:修复方式为工程治理+增减挂,面积1.0615公顷。纳入增减挂钩整改部分已完成复垦并于2024年9月通过省级验收,已提交销号材料,面积0.1742公顷。剩余部分已纳入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沧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芒岗村石灰岩矿CT53092720160000120021:修复方式为自然修复+工程修复,面积0.5418公顷。自然修复部分已于2025年9月2日上报销号材料,面积0.32公顷。剩余部分已纳入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沧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3.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董社区石灰岩矿CT5309272016000057001:修复方式为工程治理,面积1.2416公顷,纳入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沧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自查自验情况

经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现场核查及查看内业资料,截至目前,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展缓慢”的问题,我县已按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同时建立“一案一档”台账资料,符合申请市级验收条件。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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