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滨河路36号摸你黑广场政务服务中心56-63号自然资源局窗口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新寨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新寨村民委员会六组 | 530927207006JB00029W00000000 | 204.31 | 集体建设用地 | |
2 |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新寨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新寨村民委员会四组 | 530927207006JB00077W00000000 | 476.31 | 集体建设用地 |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公告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