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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公开征集废止《沧源佤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6-04-21 10:32
作者:颜铭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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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云南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0月18日经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确立了省、市、县三级储备管理体系,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储备粮管理,确保政策制度的统一与严肃,结合我县实际并依据现行法规政策,经研究评估,原《沧源佤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沧政办发〔2015〕184号)已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要,现拟予以废止。为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特就废止事宜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主要围绕废止《沧源佤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述。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函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反馈。请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交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二)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yfgjls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储备粮管理办法废止意见”,并附上单位或姓名。

(三)电话反馈。可通过电话直接反馈意见,联系人:颜铭,联系电话:0883—7125970。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结合工作实际与认识,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并按规定程序推进废止工作。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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