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推动就近就地就业提质增效、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沧源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后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具体认定办法参考指标(附件2)。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 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
(一)自主申报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年5月30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业务全流程办理。若需线下办理,请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沧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四、认定程序
(一)初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如实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现场走访情况表》,符合条件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二)认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云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申请人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项目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2
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
指标及分值参考 (总分100分) | 参考评分标准 | 参考 分值 | 佐证材料参考 |
工商登记注册经营年限 平台注册且正常经营 年限(15分) | 满6个月的(5分)每增加一个月+1分(上限10分) | 5—15分 | 平台数据、市场监 管部门登记备案截 图等 |
经营实绩(15分) | 连续半年月均营收≥10000 元/1000单(10分),每增 5000元/500单+1分(上限5 分 ) | 10—15分 | 平台后台数据、银行流水、平台增长率截图 |
对当地特色产业具有示 范及带动作用(15分) | 从省内发货单量占比≥70% | 11—15分 | 物流数据、销售产品供应量截图等 |
从省内发货单量占比<70% | 5—10分 | ||
店铺经营状况 平台评价(15分) | 平台综合评分 连续6个月评分≥4.7 | 11—15分 | 平台数据、企业信用信息截图等 |
平台综合评分 连续6个月评分≥4.5 | 5—10分 | ||
吸纳就业情况 (20分) | 吸纳2人就业(10分)每增加 1人+1分(上限5分),其中吸 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人+1分 (上限5分) | 10—20分 | 人员类别身份证明、社保证明等 |
模式创新(20分) | 自有品牌/专利(9分) 自有产品加工(6分) 助农增收(5分) | 20分 | 证书/平台账号主页截图等 |
扣分项 | 发现刷单(-20分) 材料造假(取消资格) | ||
总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