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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期:2026-04-30 17:20
作者:张国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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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受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程电子化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地块位置: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永和社区;

(三)宗地面积:5405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供电用地;

(五)出让年限:50年;

(六)拍卖起始单价:310元/平方米,拍卖起始总价167.555万元;竞价阶梯:10元/平方米/次或10元的整数倍/平方米/次(即5.405万元的整数倍);

(七)竞买保证金:84万元。

(八)宗地合规及现状特别说明:本宗地用地审批手续完备,批复合法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4〕165号),权属清晰、四至范围清楚、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项目土地征收程序合法规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青苗补偿及人员安置均已全部落实到位;宗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已依法查处,行政处罚全部执行到位,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完备。宗地范围内现有建(构)筑物608.76平方米,为保障供电需求、维持35kV升压站正常运转需永久保留,该建(构)物权属无争议,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满足安全标准。本次土地出让不含该保留建(构)筑物,待土地供应后,该建(构)筑物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另行处置。

该地块使用强度要求详见《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2025年〔沧源县〕第8号),用地须符合沧源佤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宗地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等详见拍卖须知。

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注意事项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被列入公共信用黑名单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与竞买,本次出让仅接受单独申请。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递交书面申请地点

1.凭CA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7:00至2026年5月21日上午12:00。

2.凭CA锁递交书面申请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7:00至2026年5月21日上午12:00。

3.获取及递交书面申请地点: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有效云南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下载拍卖出让文件及递交书面申请。

)递交书面申请时提供的资料(注:原件扫描后,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

1.公民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

(5)承诺书;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法人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

(6)承诺书;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

(6)承诺书;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

(5)承诺书;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上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该拍卖项目采用网上竞拍,纸质书面材料无需提供)。

)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4万元(大写:捌拾肆万元整)。

2.竞买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限:

(1)竞买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线下缴纳)

(2)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为支付,自然人申请竞买的,保证金必须从竞买申请人本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竞买的,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12:00前,以资金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同时备注项目及地块编号。(注: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将银行回执单送至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同时向财务室提交开户许可证,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室)。

3.竞买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沧源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7910104001776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83-7126782

(注:请竞买人提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等相关工作,避免无法按时完成报名及竞买资格确认工作)。

)竞买资格确认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合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保证金足额到账的竞买人,将于2026年5月21日18:00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自行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线上竞拍。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

)报名方式及数字CA证书办理

1.本次拍卖方式为网上公开拍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CA证书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拍卖出让须知。

2.竞买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自然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3.如果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此次竞买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各竞买人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三、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宗地规划指标、宗地现状等相关内容有疑问的,须在竞价起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咨询,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本次出让不统一组织集中踏勘,各竞买人应于竞买报名截止前自行前往拟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充分了解宗地现状、周边环境、规划要求及保留建(构)筑物等全部现状情况。(注: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出让,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全面知晓并完全认可宗地所以现状(地块瑕疵、现状问题、地上建(构)筑物及全部出让条件等),对标的无任何异议,委托人和出让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拍卖出让规则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全程电子化留痕,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二)本次拍卖设置保留底价,最高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在拍卖期限内无有效应价或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不成交。

(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注:《成交确认书》由竞得人在系统上打印)。

(四)竞买人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交申请即视为认可全部交易规则并承诺诚信竞价,成交后履行买受人义务,如成交确认后买受人不具备付款能力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取消买受人资格,同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名单。

(五)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须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结束清;逾期未付清的,出让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本次拍卖宗地权属合法、规划合规、无安全隐患,土地交付不含场内保留建(构)筑物,成交地块按现状移交使用,竞买人须充分预判各类现场风险,自行承担后续建设运营相关责任。委托人和出让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七)竞得人必须对该地块进行整体开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未按期开竣或造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同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

注:本次拍卖出让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若内容发生变更的,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拍卖出让活动日期相应顺延。

六、联系方式

出让人: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83--712876

集采机构: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83-7126782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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