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务公开
不动产继承公告 BDCGG2026070
日期:2026-05-15 15:09
作者:李员仙
来源: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30次
字体:【

申请人肖丽华因继承被继承人鲍黎明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鲍黎明于2014年11月24日死亡。  

2、被继承人鲍黎明的不动产坐落于沧源县勐董镇综合商贸城5幢,沧国用(2014)第115号、沧源县房权证勐董镇字第5312500006038号。

3、被继承人鲍黎明的不动产权由肖丽华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办理不动产权转移手续及产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摸你黑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883-7122608


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