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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日期:2026-05-22 18:21
作者:张国强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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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受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6年5月22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沧源永和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

地块位置

沧源佤族自治县永和片区

土地用途

供电用地

土地面积

5405平方米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  (万元)

167.555

受让单位

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部门的规划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位置、面积、容积率等等,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禁止超占和闲置荒芜土地。

二、公示期:本公示期为10日,自2026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

三、后续工作要求

本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公示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进场交易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全部相关税费,逾期未履约的,按违约处理。

四、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4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83-7121033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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