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沧医保当罚字〔2025〕第2号
被处罚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卫生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0日
违法事实
重复收费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38.87元(壹佰叁拾捌元捌角柒分整)。
处罚金额(元)
138.87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机关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