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沧医保处字〔2025〕第6号
被处罚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团结卫生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违法事实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处罚内容
处骗取金额3387.06元2.5倍的罚款8467.65元(捌仟肆佰陆拾柒元陆角伍分)
处罚金额(元)
8467.65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七条第五项。
处罚机关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