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乡村兴,法治强则治理强。沧源佤族自治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行政复议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核心工作目标,刚柔并济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行政纠纷,以法治力量守护边疆群众合法权益,谱写边疆民族地区依法行政、为民解忧的法治实践新篇章。
2026年1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收到一起农药经营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既关系群众生计,也事关基层农资市场监管秩序。申请人系本地农资经营户,因疏忽导致农药经营许可证过期,在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情况下继续经营,违反农药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以“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农药”作出行政处罚,申请人因家庭经济困难,认为案涉处罚幅度过高,已超出其实际承受能力,恳请复议机关综合考量本案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及申请人经济状况,依法对处罚幅度予以调整,彰显行政执法温度与复议为民宗旨。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坚持依法办案、为民办实事,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细致核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经核查,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所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失效后,仍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县农业农村局在作出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量申请人违法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相关实际情况,在法定自由裁量幅度内,依法依规适用最低裁量标准予以处罚。而农药经营系该户主要收入来源,生计问题突出,矛盾化解迫在眉睫。

一边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一边是边疆群众的现实生计难题。沧源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坚守复议为民初心,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积极寻求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争议化解路径。承办人主动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深入研究政策法规,多次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会商、共同研判,反复优化化解方案,努力实现严守法律红线与解决群众急难的有机统一。
经多方充分论证、综合权衡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最优化解方案,原经营者依法不得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可通过变更经营主体的方式,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新经营者重新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实现经营主体合规转换,保障农资门店正常经营。该方案既维护了行政执法严肃性和法律权威,又充分兼顾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让行政争议化解既有法治力度,更有民生温度。

在承办人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申请人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深刻认识自身违法行为,对该化解方案完全认可,当场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并撤回复议申请,该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根源性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专程致谢,这份认可正是对温情复议、为民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6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4件通过协调实现实质化解,争议化解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持续立足边疆治理实际,深化复议为民理念,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争议化解能力,推动成熟经验做法常态化、机制化,以高效优质的行政复议工作化解基层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为维护边疆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奋力推进法治沧源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