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努力为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沧源自治县始终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总方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不偏离轨道,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党领导全县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机制,认真贯彻《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沧发〔2022〕108号)《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沧发〔2022〕84号)《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沧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沧发〔2022〕109号)。细化工作目标任务举措,确保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协调、督办、考评等工作制度,锚定依法治县各方面各阶段重点任务,加大对各乡(镇)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全面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1、完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管理,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效提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制度,加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同时,人大建立启用规范性备案审查平台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2022年,审核确认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3个,公布修改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行政行为。二是突出抓好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继续按照县委、政府制定的《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常委会议事工作规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审定,实行首长末位表态,坚决杜绝个人专断。党委坚持遵循调查研究、个别酝酿、集体讨论的原则,政府坚持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的原则。2022年召开县委常委会27次,研究讨论议题171余项。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1次,研究讨论议题294项。三是坚持良法善治,推进民族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贯彻落实方案》《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将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等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四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律审查,凡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决策前必须经法律顾问提供审查意见,有效的降低了政府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或政府法律顾问按时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情况已实现全覆盖。2022年,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团开展“六个一”活动,举办法治讲堂30次,参与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90次,涉农法律咨询100余次,对村规民约的合规性审查10余份。县级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5件,修改、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200余份,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各类会议30余次,电话及现场回访200余次。五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复议为民”“刀刃向内”“源头预防”原则,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审结10件(维持3件、撤销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审理2件),未结5件。六是突出抓好权力清单梳理及公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临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各部门重新梳理权责清单,32个县级部门共保留各类行政权力事项4674项,11个乡(镇、场)共保留各类行政权力事项330项。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直各部门及11个乡(镇、场)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对该取消、合并实施、调整行使层级、许可改为备案、承接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事项一律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2、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规范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等重要改革举措,优化公共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涉及《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中涉及的27个部门及《目录》外的税务、消防等30个部门,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部门“应进必进”。优化涉企服务,设立“沧源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窗”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截至2022年9月,县级政务服务共受理各类办件103550件,办结103481件,办结率99.93%,接受群众咨询72724人(次),满意率100%;综合咨询窗口和帮办代办窗口共完成帮办、导办和陪办事项28件。二是强化改革引领,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及智慧化建设工作。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服务窗口改革工作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建设工作方案》。目前,“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项目”已列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建设好美丽家园”示范县项目清单》内容。制定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是加强科技赋能,提升政务便利化。打造“智慧政务”大厅,配置自助查询机,制作部门办事指南二维码;集成公安、医疗和司法等部门自助服务设备,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目前,县级网上共完成承接、指派事项1202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90.17%,“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率达99.92%,“全程网办”率达85.94%,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为66.99%;“一部手机办事通”共完成自然人实名认证73437人,法人实名注册4560人,“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件量共142738件。全县统一“好差评”系统共产生评价33720次,评价率96.73%,好评率100%,全县无差评。四是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加强体系建设,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全县11个乡镇(场)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95个村(社区)均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实现网上政务平台覆盖到村级,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有效联动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五是积极沟通协调,整合项目资金,通过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向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投入改造建设资金共计300万元,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要求有序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2022年,乡、村为民服务中心(站)共受理各类办件50924件,办结50924件,办件率100%,咨询26493人(次)。六是持续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工作,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着重监管的精准化,加强监管工作动态和监管行为采集的数据汇聚和信息发布。目前,全县各部门共在平台上认领监管事项900项,检查实施清单录入836项;录入执法部门信息30条,执法人员365人,发布监管动态及曝光信息258条,监管覆盖率58%。为各级监督机关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手段。七是中介超市平稳运行。全县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3个、公开选取3个、签约登记10个、履约结束3个,资金综合节约率30%,按时履约率为33.33%。
3、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认真组织部门进行审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牵头组织涉及的部门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出《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47项(含乡级5项),共涉及11个乡(镇、场)、30个县直、驻沧单位,县人民政府已审定印发,并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常态化征集“政采云”网上超市供应商,对入库供应商和上架商品做到随时不定期审核。截至2022年9月,累计完成各类交易4宗,交易总额1777.47万元。
5、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认真履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指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全力再造尊重真诚爱戴的亲商助企环境,坚持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培育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运用数据分析结果,常态化开展数据监测。同时,开展精准招商,挂钩帮扶带动市场主体培育,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走深走实。截至目前,我县新登记市场主体3132户,其中企业754户;个体工商户23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二是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2022年度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年度评价工作提前谋划、提前部署。三是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截至目前,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累计达5167.41万元。
6、硬核措施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机构间的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职权职责清晰,切实着力解决执法队伍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行政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实施沧源自治县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监控系统扩建,实现了县城规划区全覆盖,对城市管理问题实时动态监控、跨部门的联动处置和标准化管理,并对接整合县级公安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模式,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城市应急能力等。全年利用数字化指挥中心采集发现城市管理各类案件135件。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根据省、市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关键环节,审核确认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50个,(行政执法人员618人),公示执法依据921余部。2022年,对46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检查1次,从重点执法领域单位抽取105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3批36场348人,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231人。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会1场45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1场28人,印发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手册1500份。
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政府的公信力不断彰显。坚持预防排查主动靠前、调处化解主动靠前、合力防控主动靠前“三靠前”,采用实地指导、协同参与的方式组织基层司法所、各类调解组织开展“迎建党、防风险、解纷争、强规范、促和谐”专项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县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20个,人民调解员1244人。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激励机制,开展培训26期361人。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卓有成效。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大力坚持和发展“发动和依靠群众,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2022年排查矛盾纠纷案件918件,调处913件,调处成功893件,调解成功率98.2%,参与排查调解人员2114人次。同时,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绿色服务窗口”,积极推行线上调解,优先使用“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进行调解,利用APP完成案件录入377件。三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以自治“内消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法治“定分止争”,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全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开展“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次。四是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反馈交办的信访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截止11月15日,全县共收到群众各类信访153件(批)188人次。其中:来信13件13人;来访25批60人次(其中:乡镇录入2件2人,部门1件1人);网上信访14件14人(其中:部门自收2件;乡镇4件);上级交办53件(其中系统交办51件,纸质交办2件);12345政务热线交办48件。按期办结率98.86%。
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牵头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功能,有效解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解答群众咨询1424人次、代书368份,公证预约95件,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6件。在95个村(社区)配备“云岭法务通”,实现“云岭法务通”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云岭法务通”机器人访问257次,咨询239次,出具意见书79份。
9、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全过程。一是紧紧围绕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沧源“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县情特点,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沧发〔2022〕52号),有序推动“八五”普法规划逐项实施。二是持续稳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制定和理清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部门普法责任,及时向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县直部门全覆盖,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三是全面开启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强边固防”常态化集中宣传机制,持续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普法工作,营造“强边固防”的良好法治氛围,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深入运用“五用工作法”,以“法律六进+N”为抓手,积极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以来,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4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2万余份,受教人数达10万余人。不断创新宣传载体,积极运用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推送微普法公众号31次242篇。成功举办2022年云南省“法治宣传边关行—临沧·沧源班洪班老行”活动。四是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2022年,17个村被命名为第六批“临沧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村被命名为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0、深化权力监督,努力构建阳光清廉政府。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工作。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6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3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率均达100%。四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为目标,严格依法文明审计,实行审计全覆盖,增强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推进信息公开实现阳光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50条。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逐步成为常态。二是强化统筹谋划,专题研究部署。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三是抓“关键少数”,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性。坚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22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党组会先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11次55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人次,组织宪法集中宣誓97余人次,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四是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向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报告《沧源佤族自治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认真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并就县人大审议意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4名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先后4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细化责任分工。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沧办发〔2022〕130号),将9项一级指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县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在省级下发新的评估指南后,将230项评估赋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有关单位。
(三)发挥示范作用。确定县公安局、班洪乡、永和社区、龙乃村作为示范单位(示范点),要求各示范单位(示范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共投入36万元改造和充实完善班洪乡、永和社区、龙乃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点、拍摄“法治阳光照沧源、阿佤人民奔小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片等。
四、存在的不足
2022年,沧源自治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比较滞后,司法行政机关与部门法制人员的人员设置、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目前,行政复议人员仅有一人,还是兼职,从根本上不符合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需求。法治人才缺乏,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够,严重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四是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够彻底,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高等。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沧源自治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扎实推进 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 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正视差距,找准短板,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落实,切实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实现与省政府、市政府机构设置上下的衔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加强对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纠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县域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加强依法防控边境疫情。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指示要求,进一步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化双边疫情联防联控,以最严格、最全面的措施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主动战、持久战。
(七)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提高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的能力,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应改革发展,以改革促进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沧源佤族自治县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