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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勐省镇快递行业取件收费乱像举报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12-24
联系人姓名
卫**
身份证号
5335**********1119
手机
199****8691
性别
男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关于沧源县勐省镇快递业务乱收费现象进行举报,快递到勐省镇站点,去代理店拿快递存在收取取件费用问题,这种现象已经持续10余年,望人民政府予以解决民生问题。 一、违规事实 1.拒绝按址投递。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企业应按约定地址投递至建制村。但快递公司长期将快件滞留乡镇网点,要求村民自行到镇上站点取件,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应按约定名址投递"的规定。 2.收取取件费。各快递公司网点(包括勐省圆通、韵达、申通、中通等快递)以县域到乡镇派费低、末端成本高等名义,对自取件收取2元/件费用,将成本转嫁给收件人。该行为违反《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八条及国家邮政局多份禁令通告中关于禁止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不得以超派送范围为由加收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农村快递末端服务禁止违规收费的通告》(2025年)第一条:严禁收取"取件费""保管费"等附加费用。 三、诉求与证据 立即整改:停止违规收取取件费用行为,实现按址投递标准。
回复单位
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12-30
回复内容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予以高度重视,随即将您的留言转至临沧市邮政管理局对您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现据留言内容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核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调阅前期执法检查记录、查询各快递品牌官网服务范围公示,致电相关快递企业负责人核实,确认沧源县勐省镇不在各品牌企业官网公示的服务范围之内,在乡镇上违规向用户收取费用的网点是“第三方”站点。经查,沧源县快递企业涉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交由“第三方”投递,第三方网点存在未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向用户收取费用等问题。 二、近期处理情况 (一)依法开展约谈告诫。针对沧源县圆通、申通、中通、韵达等4家快递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临沧市邮政管理局已分别约谈县级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一是规范乡镇“第三方”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办理勐省、糯良等问题突出乡镇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二是针对超出企业服务范围的快件,严禁未经用户同意严禁擅自将快件交给“第三方”投递。三是结合用户用邮需求,规范官网服务范围公示等。 (二)依法开展约谈督导,推动企业服务全面覆盖。针对沧源县部分快递品牌服务网络尚未覆盖所有乡镇、农村末端服务存在盲区的问题,临沧市邮政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于12月26日对中通、圆通、申通、极兔、韵达5家快递品牌的省级公司片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限期强化沧源县乡镇快递服务网络的覆盖工作,切实提升沧源县域快递的服务水平。 (三)组织专题培训。针对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智能快件箱投递不规范及第三方违规收费等问题,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了专题培训,重点解读违规收费、备案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三、企业整改进展 截至2025年12月29日,沧源县圆通、申通、中通、韵达等4家快递企业表示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并提供了部分整改佐证材料。下一步,临沧市邮政管理局将安排专人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对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依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启动调查程序,或视情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同时,临沧市邮政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农村地区邮件快件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共同促进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提升。 四、用户回访情况 12月29日下午,临沧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致电您反馈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晓,并对其处理结果无异议。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若您后续还有其他问题或建议,请致电临沧市邮政管理局0883-2168804,祝您生活如意!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