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管委会,县第五次全国经 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要 求,决定建立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报告制度
(一)报告对象及方式:各乡(镇、场)及县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向县经普办书面报告;县经普办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 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报告。
(二)报告内容: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建议;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时间:各乡(镇、场)、成员单位每周五 18:00前报告《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第一期务必于 2023年 9 月 7 日 12:00 前上报),县经普办每周报告一次。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经普办联系人邮箱。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经济普查各种保密资料。
县经普办邮箱:873567162@qq.com
附件: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沧源自治县五经普工作报告信息表(第一期)(2023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2023 年 9 月 7 日
工作项目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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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人员落实情况(各乡镇场和成员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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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成立经普领导机构或工作专班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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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经普办人员数(成员单位专兼职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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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落实情况(各乡镇场和成员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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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自行筹措的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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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已用在经普工作上的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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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两员”选聘及培训情况(各乡镇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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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两员”选聘人 数(注明普查指导员、普查 员人数) |
普查指导员 名,普查员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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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自行举办的“两 员”培训(要注明培训日期、 培训场次、培训人数) |
如:2023 年 月 日举办 XX 培训,共 场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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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位清查工作进度 情况(仅乡镇场上报) |
本辖区累计底册 个, 已采集 个, 占 % , 已上报 个,占 %。其中:单位底册 个,已 采集 个,占 %已上报 个,占 %;个体底 册 个, 已采集 个, 占 %, 已上报 个, 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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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工复产情况(乡 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填 报) |
本单位(本行业)应复工复产 个, 已复工复 产 个,占 %。其中:企业应复工复产 个, 已复工复产 个, 占 % ;个体户应复工复产 个, 已复工复产 个, 占 %。 |
六、经济普查普查工作 进展情况、主要工作亮 点、存在的问题及相关 建议(字数控制在 800 字内,存在问题要具体、 有实例并分析原因) 各乡镇场和成员单位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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