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号文件规定,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人(含监测对象),按照跨省务工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2023年贫困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初步认定梅永强等798名贫困劳动力符合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现将外出务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可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712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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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拟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名单(第十九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