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政发〔2018〕70 号
各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云审改办发〔2017〕9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贯彻落 实<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审改办 发〔2017〕5 号)精神,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县政府部门重新对原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完善。经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 16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此次梳理完善的权责清单共计行政职权 5082 项,对应的责任事项 40880 项,追责情形 37569 项。其中,行政许可 243 项、行政处罚 4099 项、行政强制 176 项、行政征收 20 项、行政给 付 9 项、行政检查 209 项、行政确认 56 项、行政奖励 24 项、行政 裁决 4 项、其他行政职权 208 项、 内部审批 34 项。沧源自治县县 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可通过以下网址查阅:云南省 机构编制网 http://qingdan.ynbb.gov.cn/show_s1.html 、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cangyuan.gov.cn/ )。有门户网站的部 门和单位必须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在各自门户网站等载体全文 公布权责清单(涉密项目按规定不予公开),权责清单的主要内 容包括: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子项名称、设定依据、 承诺时限、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 径、备注、办理流程图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调整行 政权力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等。县委编办将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布给予及时指导。
二、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具有刚 性约束力,县政府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行使 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并承接好上级政府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 到“ 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恪守“ 法定职责必须 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 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县审改办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继续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要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 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 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 督查室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落 地见效。要做好与县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 上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124177;县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0883-7126031。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