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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老乡)
班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3 11:36 信息来源:班老乡 浏览次数:69 字体:【

: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所

现将《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班老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树立“藏粮于地”的战略思想。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根本目标,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广大农户优先将耕地用于粮食生产,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积极提升耕地地力。着力增强补贴政策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激励效应,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目标任务是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引导农民综合运用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合理利用畜禽粪便,增加农家肥使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技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升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主动保护地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增强农民对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的意识,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本项补贴主要针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同时,积极倡导并支持在取得耕地承包权农民的同意下,对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于补贴对象未录入土地确权数据库的情况,需提交土地确权证书、身份证、家庭人口完整户口簿、土地流转协议等扫描件。对于土地确权遗漏的对象,必须提供村民小组会议记录、会议图片(3张)、家庭人口完整户口簿、户主身份证、老的耕地承包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并由村民小组长签字确认。

(二)补贴依据

各村委会应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下7种情形不得享受补贴政策: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2024年全县撂荒耕地核实中撂荒地和不可复耕的面积取消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待复耕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三)补贴标准

依据省级下达的资金2215.098989万元(含县级上年度结转资金0.098989万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以及按程序核实实际应给予补贴的面积,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面积后,审定实际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全乡亩均补贴标准,全乡统一补贴标准。

四、补贴工作流程

(一)严格补贴面积核实审定。

各村委会必须对辖区内补贴面积进行严谨核实审定,细致对照耕地实际用途情况,严格排查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坚决执行面积申报、核实、公示、审定等程序。

1.村级初核公示。由各村委会牵头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并初核,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或向户主发送公示信息,无异议后盖章上报乡人民政府。

2.乡级审核公示。乡人民政府对各村委会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严格审核,在乡公开场所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通过电子政务渠道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复核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乡人民政府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审定。

(二)严格补贴资金核算兑付流程。

1.补贴信息核实。确保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面积、金融社保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衔接。

2.补贴信息公示。依据审定面积测算的补贴标准,核算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反馈各村委会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方式进行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后再次进行公示。

3.补贴信息审核。对通过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由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录入“一卡通”平台推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跨部门对比、抽查等方式对申请人信息再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核,审核通过后,推送县财政局进行复核。

4.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核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时间节点等及时制定补贴发放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

5.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推送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按工作程序发放补贴。

6.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至“一卡通”管理平台,对补贴发放失败和退款的情况按程序反馈,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核实后,重新录入正确信息,并按流程上报,直至补贴发放成功。

(三)建立数据上报机制。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负担。实现部门间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原则上2025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形成本区域内完整的数据资料存档。

五、关于时间进度的严格要求

(一)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乡级2025年中央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拟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过电子政务渠道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2025年3月30日前,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全面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关键信息的采集、复核、公示、审定等工作,并将审定后的补贴面积以正式文件形式通过电子政务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2025年4月15日前,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补贴发放方案核算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反馈各村委会利用村务公栏等方式进行公示,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

(四)2025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五)2024年6月30日前,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同,依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六)2025年7月31日前,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同,认真清算资金兑付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作出绩效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详实的书面工作总结报告。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遵循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原则,乡人民政府需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构建起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涵盖乡财政所、乡农业农村等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流程环节、倒排时间表,确保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得到切实执行,补贴资金的准确、及时、安全、全额发放。

(二)深化前期工作。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发放。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需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零余额开户银行及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完善基础信息,保障补贴资金的顺畅发放。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应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未办理社会保障卡补贴对象数据比对结果,及时通知相关补贴对象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对于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的情况,各村委会应迅速通知补贴对象至合作银行激活;同时,对补贴对象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进行再次核实,并予以补充完善。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村委会需严格监管补贴资金,将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手段,加强补贴资金的审核与监管,全面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过程中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以及因基础数据证书缺失、工作人员未按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导致应得补贴的群众未能获得补贴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乡级将建立工作进展定期调度制度,动态管理补贴资金进展情况,并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补贴发放情况报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内容应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发放流程、补贴兑付等基本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村委会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有效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

附件:1.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汇总表(乡级汇总)

2.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汇总表(村级汇总)

3.班老乡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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