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8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合理划分县与边合区、工业园区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财政所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管理和指导县域财源建设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监督指导县级部门、各乡(镇)预算的执行;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审编年度财政决算,对社会及地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4.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6.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绩效管理,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1.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2.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4.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改革工作。一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完成;二是完成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三是深化勐省农场改革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五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六是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
2.履行行业扶贫职责。2018年,围绕本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在总结以往年度整合经验的基础上,县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为全县如期脱贫出列提供资金支持。
3.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来我局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和村级“四位一体”项目3类23个,项目批准总投资2384.6万元,项目覆盖10个乡(镇)16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受益农户2341户,受益人数9425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芒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香蕉种植)项目、勐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甘蔗种植)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27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7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84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81.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247.17,资金结余24.83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98.05%。
4.抓实培训检查工作。年内组织9个单位财会人员赴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等四所省外高校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拓宽学习面;对2018年新增的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云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基础业务培训;举办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及电子化管理业务培训会,对全县各分管领导及项目管理、财务人员近220人开展了相关政策讲解及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举办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会,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存货》《投资》《固定资产》等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全县260余人参加了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
5.加强金融工作开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关注沧源县小微企业的发展趋势和融资需求,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6.抓实党建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按期换届制度。三是深化“两学一做”,增强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四是紧随时代发展,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工作。
7.致力挂钩帮扶工作。自挂钩班老乡帕浪村以来,我局结合帕浪村贫困的实际情况,了解掌握帕浪村贫困状况、危旧房改造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产业扶持等情况,并协调组织上报相关项目,有针对性的做好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024654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2073.96元,占总收入的87.95%,比上年同期增3.0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其他收入1234476元,占总收入的12.05%,比上年同期增1050.21%。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00431.79元。其中:基本支出8463403.2元,占总支出的93%,比上年同期增4%;项目支出637028.59元,占总支出的7%,比上年同期增2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沧源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4136.09元。比上年同期增102.2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软件网络管理费用和服务费用、支付以前年度的办公用品购置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用,其他各项费用也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沧源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028.59元。比上年同期增21.1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支出都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支出19.6万元,印刷费开支4.55万元,办公用品购置开支3.8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网络购置更新开支12.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2302.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6%。比上年同期增3.7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522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4%,比上年同期增0.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各种保险等;
2.202类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3.203类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4.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5.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67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比上年同期增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6.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1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比上年同期增18.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7.213类农林水支出28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比上年同期增55.58%。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8.217类金融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9.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630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比上年同期减3.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213.65元,支出决算为129562.95元,完成预算的9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162.6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51元,完成预算的69.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用项目资金支付、软件提取没有在内,所以比预算数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349.16元,下降1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持平、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同比增加53882.54元,增长10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同比减少74231.7元,下降76.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62.65元,占82.71%;公务接待费支出22400.3元,占17.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62.65元,比上年同期增101.1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162.65元,比上年同期增101.13%,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局日常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00.3元,与上年同期减76.82%。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40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76.8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减25%。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项目支出30000元,占总支出的0.33%,比上年同期减25%。
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安排比上年减少,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
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用于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用于日常维修维护、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的开支。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
2018年没有此类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2018年没有此类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136.09元,比上年同期增10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软件网络管理费和服务费、车辆修理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护维修费、软件网络管理费和服务费、车辆修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沧源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594694.57元,其中,流动资产1236809.27元,固定资产13578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6463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441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4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2801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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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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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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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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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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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594694.57 |
1236809.27 |
1357885.3 |
0 |
393248 |
0 |
964637.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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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650元,比上年同期增11671.0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