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nyncj/2025-00013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1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毕云琴 浏览:907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糖料(甘蔗)、橡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融资管理工作。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城乡统筹工作。承办县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的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粮食生产安全,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一是2024年预计全县粮食种植面积35.83万亩,同比增1.1万亩,产量9.2692万吨,同比增3944吨,产值5.8395亿元,同比增0.2485亿元;完成油料种植0.911万亩,产量619.5吨,农业产值0.0451亿元,同比增0.0141亿元。二是2024年预计完成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总量36.7804亿元,同比增2.11亿元,现价增6.08%,可比价增4.5%。其中:预计实现种植业产值24.9403亿元,同比增0.9036亿元,增3.8%;林业产值4.3073亿元,同比增0.7959亿元,增22.66%;畜牧业产值5.1686亿元,同比增0.1267亿元,增2.51%;渔业产值1.1642亿元,同比增长0.172亿元,增长17.3%;服务业产值1.2亿元,同比增长0.1018亿元,增长9.2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7353元,增长8.4%。

2.全力保障“菜篮子”安全。坚持抓好生猪、禽类、特色水产业三大产业链建设,加强养殖业重大疫病、疾病预防,全面推进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一是全年预计完成种植蔬菜面积5.5261万亩,产量64083吨,同比增1544吨,农业产值4.1814亿元,同比增0.1108亿元,增2.72%。1-12月预计畜牧业产值5.1686亿元、同比增长0.1267亿元。其中:生猪出栏13.7112万头,同比增1.17%,农业产值2.4446亿元,同比增0.0394亿元;牛出栏1.9579万头,同比增10.68%,农业产值1.5173亿元,同比增加0.0579亿元;羊出栏0.4919万头,农业产值0.1279亿元,同比增加0.74%;家禽出栏75.9752万羽,同比增5.17%,农业产值0.6457亿元,同比增0.0097亿元;蜜蜂产量200吨,实现产值0.2亿元,同比增加0.017亿元;渔业产量8870吨,同比增1303吨,农业产值达1.1642亿元,同比增0.172亿元。二是开展春秋两防强制免疫工作,牛口蹄免疫99100头份,猪口蹄疫免疫157611头份,猪瘟免疫60630头,猪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蓝耳)免疫60630头,禽流感免疫466050羽,羊口蹄疫免疫8228只。积极有效处置勐省镇满坎村十二组肉牛疫情。对养殖小区进行闭环管理,严禁养殖小区内牛卖出购进、屠宰销售等,严防疫情向外扩散;指定专人进行饲养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养殖小区,坚持每天消毒,做好安全防护,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养殖小区进行严格消毒,防止将病菌带出养殖小区。

3.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一是兑付2024年中央耕地保护补贴。2024年县级审核实际补贴面积658423亩,实际补贴农户数34105户。本年度全县亩均补贴标准为33.65元/亩,实际补贴金额为2215.692384万元。二是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县涉及实施面积193.45万亩,涉及奖补资金608.925万元,其中:草原禁牧补贴资金187.95万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420.975万元,共涉及10个乡(镇)93个村(社区)31520户农户。三是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报废)补贴政策。2024年全县共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37.264万元(含报废补贴资金1.46万元),完成率84%;补贴机具252台(含报废补贴机具2台),受益农户和企业207户(含报废补贴农户1户),带动农民自筹资金投入681.431012万元。

4.积极开展旱地优质稻推广工作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24年全县完成旱地优质稻0.51万亩,总产203.04万公斤、单产398.12公斤。其中:省级院士示范样板0.06万亩,总产29.16万公斤、单产486公斤;推广示范0.45万亩,实现总产量173.88万公斤,平均亩产达386.4公斤,比上年平均亩产326.4公斤增产60公斤。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216万亩,实现玉米产量109.8576万公斤,大豆产量15.4224万公斤,复合产量达到125.28万公斤,有效推广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推广,促进当地农民的增产增收。

5.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农业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开展农作物病虫测报工作。全年共发布病虫情报7期,长期预报准确率达80%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完成对全县95个国控监测点的检查,确保监测点的完整性、有效性。配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024年在全县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确定农产品协同采样点54个普通点位,100%完成了采样送检任务。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6万亩次,完成计划任务的10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配方肥施面积10万亩次,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完成有机肥施用60万亩次,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完成绿肥种植1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1万亩。上报肥料信息报表12份。

6.全方位落实耕地保护。一是“大棚房”常态化监管。对历次专项行动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没有发现“大棚房”反弹问题。二是对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乡镇排查、县级抽查复核,全县108个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均不存在“大棚房”三类问题。审核设施农用地项目51个。三是完成撂荒耕地排查、复种工作。

7.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全县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4.79万亩,2023年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2024年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完成项目编制、申报及项目招投标,并于12月13日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

8.加强重要农产品监管能力。完成95个行政村(社区)益农信息社网上登记工作及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的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4354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1689.147吨,完成6家不合格农产品的调查工作、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深化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规范管理,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可控、责任可追,坚决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学校。

9.全面梳理排查,加大农业违法处理力度。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6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763份,检查管理对象505个次,排查单位436个次,对县内42家农药经营户、96家种子经营户、55户肥料经营户、2家屠宰场、3家兽药经营店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在检查中除发现部分经营户商品摆放不整齐、消防安全设施不齐全外,没有发现有监管漏洞。截至2024年12月份接收相关部门移交行政违法案件16起,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在执法检查中自行发现线索8条,结案23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案件100%查处,2024年办结的案件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案件。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渔政股、科教法规与对外交流股、农业监管股、乡村振兴股、机关党组(人事股)、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管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00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97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8人(离休0人,退休8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3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他收入88.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16.49万元,下降19.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78.83万元,下降12.88%;其他收入减少837.67万元,下降90.4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及其他收入项目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8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6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7%;项目支出6839.59万元,占总支出的77.8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80.15万元,下降19.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25万元,增长1.42%;项目支出减少2107.40万元,下降23.5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及其他收入项目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8.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人均情况:人均基本支出每人每年20.09万元;人均基本工资每人每年19.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9.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50.47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整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两区”划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经费311.98万元,主要用于切实提高新建或改造农村卫生户厕的质量和实效,实现稳步扩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范围,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2510.4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同时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人均高稳产农田地数量,提高农民收入。

4.农机购置应用补贴项目经费134.05万元,主要用于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费2215.29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实现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粮食安全。

6.糖料蔗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经费809.47万元,主要用于糖料蔗种良法技术推广,推广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有效提升。

7.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专项经费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勐省镇满坎村十二组肉牛疫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事件,不发生因扑杀不及时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的情况。通过组织实施玉米草地贪夜蛾疫情监测预警,实现病虫统防统治,遏制玉米草地贪夜蛾暴发成灾,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8.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218.1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达成贷款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业发展,其次用于小商品零售业、服务行业等第三产业,实现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增收。

9.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经费274.7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10.历年项目专项经费79.96万元,主要用于使用历年存量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验收、农业农村工作平稳运行。

11.天然橡胶林业补助经费25.96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橡胶林业补助,引导植胶者加大胶园抚育的投入,增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12.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三批)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秋冬种油菜种植,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带状复合种植。

13.沧源县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实验室功能,对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

14.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3000亩育秧规模的水稻集中育秧育苗厂1座,带动周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

15.农业工作项目资金82.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处理机制,落实化肥、农药等有关减量要求,杜绝废农膜、废弃农业包装物等污染农田和散养畜禽粪污污染周边环境现象,渔业资源保护和养殖尾水治理及生猪屠宰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推进。通过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减少假劣农资坑农等违法行为发生,实现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保驾护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2%。与上年相比减少1619.42万元,下降16.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17.53%。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0.71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发生费用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9%。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57.7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19.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6万元,死亡抚恤7.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1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2.5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4.8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较上年增加及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72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行政运行335.65万元,农业农村事业运行954.4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3.6万元,病虫害控制65.2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0.92万元,防灾救灾18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214.9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967.0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11.97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0.06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2150.47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32万元,动植物保护4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56.7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25.72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92.8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及账务并入,导致本年度农林水(类)支出增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130.58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导致本年度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万元,决算为4.9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23.50%。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及账务并入,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较上年繁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大。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万元,决算为4.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5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30.35%。增加的原因是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6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1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精简节约。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23.50%。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及账务并入,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较上年繁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大。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万元,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比上年同期增加0.95万元,同比增长30.35%,增加的原因是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较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6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1.1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精简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购置车辆的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全方位落实耕地保护、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等农业农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边境动物疫病控制、兽医实验室考核、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农业大学开展旱地优质稻种植示范、乡村振兴脱贫成效考核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全方位落实耕地保护、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等农业农村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等“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63.7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2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精简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5137.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78.87万元,固定资产1935.84万元(净值),无形资产23.1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1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2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069.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0平方米,账面原值50.03万元;出租房屋368平方米,账面原值2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4万元;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8.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7.9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4.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协同推进,紧盯守牢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克服机构改革等影响因素,融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机构力量,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8%。与上年相比增加340.6万元,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5.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的项目大幅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城乡社区(类)支出340.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5.37%。主要用于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的项目大幅增加。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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