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zfcxjsj/2025-00008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2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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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党建根基,锻造坚强堡垒。一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高质量推进202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抓好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考察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二是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和系列平台一体化运用,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效。三是推进组织生活规范提升。实施组织生活提质行动,持续优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实施,召开党员大会12场次,支委会11场次,领导干部上党课6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场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场次。四是严格执行规定。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十条措施》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党员积分量化考核,切实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五是扎实开展党员信教涉赌涉毒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开展党员信教问题整治1场次,党员签订《共产党员不信教、不涉黄涉赌涉毒、不参与涉边违法犯罪承诺书》15份,同时,积极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视频、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不违纪违法、不酒驾醉驾等。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明确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2024年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4场次。二是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理论武装头脑,用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廉洁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自觉,练好思想上的“内功”,从根本上构建起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守住廉洁自律,做到廉洁自律,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情感,划清公私界限。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局领导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24年共开展廉政谈话提醒6次。强调廉洁纪律,抓早抓小,切实防范廉政风险隐患。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梳理权力数71个,梳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12个,查找风险点29个,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23个,查找风险点45个。五是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沧源自治县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暨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次,对照《违规吃喝问题表现清单》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负面清单》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次。

3.全力抓好指标提升,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加强住建行业重点经济指标跟踪调度,推动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一是建筑业增加值。2024年市级下达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完成13.39亿元,增速25%。2024年第一季度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完成2.55384亿元,增速36.8%。超调度目标11.8个百分点。二季度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4.513亿元,同比增速10.8%。三季度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6.068亿元,同比增速—10.3%。四季度预计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4.792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0.86亿元,同比减速1%。2024年以来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目标任务为8户,截至目前,新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8户,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的100%,目前实有484户。2024年度目标计划任务4家,截至目前,已经培育具有资质企业5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共36家。2024年初全县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目标任务2家,目前已引导入统入库3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0%,实有数共20家。二是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2024年市级下达商品房销售任务指标2.67万平方米,增速5%。预计全年完成销售面积1.5万平方米,增速-40%。三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024年市级下达房地产业工资总额801.47万元、增速5%,1—10月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76.7万元、增速0.76%。四是房地产投资。2024年市级下达房地产投资目标任务数1.82亿元、增速6%。1-10月完成房地产投资3.26亿元、增速184.29%。

4.聚焦民生福祉,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住房保障托底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改造任务数300户,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61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8个小区,2284户,总建筑面积18.92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17130万元,已开工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获取农发行贷款1.65亿元,岩帅片区已竣工,交付使用;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获得农发行贷款授信额度37000万元,已有4个片区完成主体建设,计划年底交付使用128套,其他项目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主要以修缮改造为主,计划年底完成所有修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32000万元。四是稳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开展动态监测,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动态清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2024年省市预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指标833户,截至2024年11月20日已竣工833户,正在组织验收。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落地落实,做好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共受理申请事项5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超时量、申诉量、投诉量均为0。

5.加快城乡更新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一是深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共新建完成雨污管道5.8公里,改造破损漏损雨污管道8.6公里,管道内清淤54公里,完成错接混接整改138个,收集零散污水排放点57个;完成污水井树脂修复118处,井室新建及修复92座。通过整治,有效截断了部分地下水、雨水渗入污水管道,干季期间污水厂进水量由原先的平均0.85万吨/日降到平均为0.71万吨/日;2024年3月至4月份期间,COD平均浓度为145.33mg/L,BOD平均浓度为72.4mg/L。二是加快推进县城排水防涝项目。项目于2022年10月启动实施,计划总投资9811万元。共获上级资金617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1803万元;省级预算资金404万元;国债资金3965万元。现已新建完成雨水管道6.4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管道8.5公里,管道清淤55公里,河道清淤5.3公里,改造错接混接点215个,新建及修复井室237座,新建雨水箅子372个等建设内容。三是有序推进燃气专项规划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已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四是加强城乡垃圾污水治理行动指导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提高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确保设施有效运行。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共投入180万元对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及淤泥清掏,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勐省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选址,位于集镇北边,勐建线西侧,距离镇政府直线距离约1.3公里。总投资额9065.99万元。五是推进传统村落活化保护利用。积极组织翁丁大寨、永点自然村、永让自然村、永根冉自然村、湖广小寨、嘎多大寨6个传统村落参加《2024年云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并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项目正在有序开工建设。六是加快推进绿美建设工作。2024年启动建设16个绿美社区(小区4个、机关单位12个),完成14个绿美社区建设,正在建设2个;完成1个绿美街区建设;完成6条绿美街道建设;完成2个口袋公园建设,正在建设2个;正在加快推进建设1个绿道网络建设项目。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959万元。七是全力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逐一对县城内的排水管道、污水管网、污水厂等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对低洼地带、棚户区、老旧小区、易涝点、易涝区域、在建工地等区域的排水防涝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问题的及时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消除隐患;对于存在安全度汛隐患和影响群众生活的积水等问题,采取及时疏通管道、暴雨时开盖助排等应急措施;针对近年来易产生积水的隐患点(市政A03号道路与4号路交岔路口处),目前已通过排水防涝项目有序整治。

6.狠抓清理整治,城市环境展新貌。一是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4年1月11日全县7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完成销号。二是抓好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整治。全部完成82个住宅小区排查任务,涉及户数10297户104.34万平方米,排查率100%。认定违章搭建小区14个146户0.67万平方米,认定率100%。已拆除违章搭建74户0.3万平方米,整改22户0.07万平方米,整治率65.75%。四是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抓好2023年百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存在拖欠房租拒不整改的86户住户,现已有36户住户到我局办理退房手续并收取房租及违约金20万元。2024年,联合59个单位开展523户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基本信息核查,成立8个公共租赁住房违规清查小组,对佤源新苑和佤源花苑片区2300户住户进行清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75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5月16日和10月22日,组织对2021年10-12月份及2022年1月已登记报名的156户申请人员承租条件进行核查,经公示抽签后完成租房合同签订工作。五是持续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567栋、非经营性房屋建筑38106栋,排查率100%,并已全部录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有安全隐患需要整治销号的房屋共11栋(红牌0栋,黄牌3栋,蓝牌8栋),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治销号。

7.狠抓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隐患防患未然。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初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暨业务知识培训会,大会上与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燃气站、商砼站、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5份。深入开展检查,在企业常规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分批派出4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累计派出200人/次对25个在建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0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0份106条,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二是狠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建筑领域建筑工地在建工地25个项目,并将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列入建筑工地项目治理清单,对各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和六不准”,全县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工作中,累计派出80人/次对23个在建工地开展检查40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扬尘治理整改意见42份68条。同时加强建筑工地材料乱堆乱放整治,做好卫生死角,废旧轮胎,工地宿舍、食堂卫生监督检查,以及绿色文明围挡建设。三是严格燃气行业安全管理。2024年以来继续抓实城镇燃气“百日行动”攻坚安全整治工作,不定期深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门市部、商业及居民用户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共排查燃气充装企业、经营企业、燃气使用场所2039户,排查出问题隐患922个,现场立行立改650个,无法现场整改的,对企业下发隐患整改告知书272份,限定整改期限,实行燃气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

8.强化安全责任监管,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一是加强建筑业规范监管。2024年以来办理塔吊提升机登记备案18项,施工许可证18项,《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22项,督促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1353.96万元。二是消防安全监管持续强化。有序开展相关审验工作,全面落实全县既有建筑,在建工程项目,依法开展31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2024年来,受理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验收备案行政审批事项35件,其中受理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8件,完成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8件,受理特殊消防工程消防验收7件,完成特殊消防工程验收7件,受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0件,完成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0件。三是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受监督的房屋建筑项目共24个单项工程,59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累计11.3873万平方米,累计投资30582万元;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项目7项,建筑面积累计6.61386万平方米,累计投资8551万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3项,建筑面积累计1.2996万平方米,投资额2240万元,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对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巡查,督促监理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共10份,巡查、抽查记录50份。四是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在我县开展检测服务的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测机构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一旦发现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将依法查处。五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6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规范提高招投标服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全县招投标市场继续保持规范有序运行,2024年1月至11月11日我局共办理招标备案37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30个,其他7个,公开招标34个,邀请招标3个。项目总投资73900.08万元(本地企业中标项目数15个,占比40.54%,本地企业中标金额32052.16万元,占比43.37%),在线开标率100%。从总体上来看,项目规模和数量比去年大幅增加。二是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整理各部门的服务事项清单,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率。2024年在工建审批管理系统上受理项目80个,办件124件。

10.抓牢意识形态管理,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周例会等使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共开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读书会。二是新闻信息工作成效明显。调整充实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信息撰写、报送的积极性,构建工作与宣传并行的良好机制。共上报信息51条。三是严守网络舆论阵地。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崇廉尚洁,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工作,传播正能量,引导网络舆情向善向好,加强对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及时清理解散3个“僵尸”工作群,定期推送各类科技政策与优秀事迹、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等,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四是加强新媒体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佤山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适时更新政务新媒体信息,做到平台载体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正常。截至目前,局公众号编辑发布新闻信息204期,阅读量10万+。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与上年无变化。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9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实有车辆共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63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06.91万元,增长3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48.54万元,增长33.79%;其他收入减少41.63万元,下降96.39%。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新增2024年县城供水提升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8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88万元,占总支出的2.50%;项目支出24220.98万元,占总支出的97.5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48.21万元,下降31.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87万元,下降9.05%;项目支出减少11386.35万元,下降31.9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20.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85.77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6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资金51.0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日处理量10吨的垃圾处理设施。

2024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专项经费425.7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污水处理量273.75万吨,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率≥97%,污水处理及时率100%,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改善覆盖范围内水质。

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8484.05万元,主要用于1.完成发放2024年租赁补贴260户。2.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8个小区,改造2284户,改造建筑27栋、总建筑面积18.92万平方米。3.完成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户数300户,改造方式主要为修缮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总面积14426.61㎡,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道路1869.25米、雨污管网4486.2米、公共绿化5409.23平方米、消防设施10套等。4.完成全县租赁住房100套的建设。

沧源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使沧源县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沧源县以传统村落保护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2023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全县新建一套GIS地理信息系统,司岗里大道西侧广允路南侧片区空白区新建污水管DN300—DN500,10570m,新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DN400—DN1000,11850m,管网缺陷修复2700m。

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主城区老旧排水(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前期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主城区老旧排水(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各项工作。

县庆6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在60周年县庆期间,完成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绿化管护、公共设施更新维修等的城市风貌维护,保证城市供水。

沧源县2022年绿化美化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绿美街道提升改造8条,创建省级绿美社区2个,建设口袋公园5个。

沧源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保障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正常运作顺利完成。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县城地下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沧源佤族自治县傣族风情园旁(口袋公园)建设项目资金1.5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完成绿化美化面积1090平方米。

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春节慰问工作经费。

2023年全市建筑企业奖励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对两户企业的建筑企业奖励资金的发放,总共6万元。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715.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户。

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58.22万元,主要用于:1.完成保障房建设1356套。2.完成租赁补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300户。3.2023年沧源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6个小区,改造184户,改造房屋25栋、建筑总面积1.89万平方米。4.完成棚户区改造300户。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专项债券48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沧源县县城供水系统提升项目。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项目资金12066.4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沧源县经济社会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沧源县县城第四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沧源县县城第四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完成土地、可研等工作。

城乡“两污”设施设备维修项目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勐角乡新增污水管网200米DN300,糯良乡污水管网提升改造300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园环境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勐董中心完小、芒回小学等6所学校校安工程建设。

往年项目专项资金506.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往年实施项目资金。

美丽县城省级奖补资金406.67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各项资金。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资金10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沧源煜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沧源县市政1、2、3、4、5、6号路市政道路。

沧源县住建局征收拆迁办业务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承办县城内规划区域的县城土地征收等征收工作的协调处理,确保县城区域内征收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39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包括排水管敷设及城市绿地调蓄改造、城区泄洪通道建设。

沧源县市政道路(狂欢城周边)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政道路(狂欢城周边)建设,共计0.917km。

保障性租赁住房修缮项目资金57.4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县城内保障房的修缮,共计3个小区。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699.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农房抗震改造833户。

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77%。与上年相比减少4364.07万元,下降32.94%,完成年初预算的285.46%。减少的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6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110.1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退休费等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23.8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故造成预决算有所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完成年初预算的69.55%。主要为2110302款水体支出343.6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困难,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未全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6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8%,完成年初预算的341.08%。主要为:

(1)2120101行政运行450.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3)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3.89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沧源县市政道路(狂欢城周边)建设项目资金等。

(4)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的经费。

(5)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995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6)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17.17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指标追加、上级补助资金下达等,造成本年度决算数大幅超过本年度预算数。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为:

(1)2210103棚户区改造资金336.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资金。

(2)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765.5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各乡镇危房改造。

(3)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109.3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保障房建设项目工程款。

(4)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2.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租赁补贴。

(5)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1272.3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

(6)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137.6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7)2210201住房公积金36.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2万元,决算为1.53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2.89%;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比上年同期相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与上年同期相较无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发生。

(2)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督导调研等相关工作、征收办征地补偿拖欠问题接待等。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2.4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7.28万元,下降74.97%,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人员比上年减少,费用相应减少;二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部门日常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3447.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79.25万元,固定资产15.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980.60万元,无形资产4.5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368.3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23%。与上年相比减少7041.8万元,下降30.62%,完成年初预算的4167.4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临沧市边境经济合作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8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2.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5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91.87%,主要用于沧源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3.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425.7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沧源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

4.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723.91,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和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2022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专债资金、沧源煜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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