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301000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办及市委编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
(4)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县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5)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县级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意见。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县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和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县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筑牢思想“主阵地”,全面夯实自身建设
1.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质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八个必须坚持、三个重要要求、四个重要部署”重要论述转化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强大动力,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第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暨新提拔领导干部、“四类”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融合PPT等数字化教学,对全县62名中青年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机构编制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拓宽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质效。
2.狠抓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能力素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纪学习教育融合,采取“专题+主题+活动”的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统筹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全力提升机关自身政治建设水平,推动机关干部职工扛牢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责任。目前已召开室务会议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9期、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2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和上纪律党课各2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例会23次,举办读书会4期,通过以学促思,以学辅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3.抓实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将“一岗双责”落实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切实做到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完成时限清楚、保障措施有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一把手”带头主讲廉政党课制度,督促机关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1场次,签订《家庭助廉活动承诺书》20份,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机构编制工作环境。
(二)打响改革“攻坚战”,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
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聚焦推进优化协同高效,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着力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和职能,制定印发了《沧源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优化调整社会工作、数据、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印发9家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和20家县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完成人员转隶63名。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其中党委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严格按照中央全面清理、严控数量、规范运行的“3条明确要求”,制定印发了《沧源自治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至24个,减少292个,精简率达92.41%;做好清理乱挂机构牌子和严控机构加挂牌子工作,梳理统计乡镇和县级部门加挂的各类牌子390块;严格规范领导职数管理,核减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19名。顺利迎接市委编办评估组对我县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完成10个乡镇、16个县直部门的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
二是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顺利完成勐省农场社区属地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收回县内集中管理编制27名,调剂部门使用编制11名,转隶人员23名,进一步理顺农场社区管理体制。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2支执法队伍整体划入,推进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修订完善涉及改革部门机构编制方案,下沉19名事业编制充实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力量,完成执法改革转隶人员23名,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率先建立乡(镇)指挥调度平台运行机制6个,制定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大队工作协调机制(试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乡镇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等配套制度,赋予乡镇党委综合执法调度、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权限。与市级同步推进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三是聚焦乡镇体制机制,赋予基层活力进一步激发。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优化乡镇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乡镇统筹设置为5个内设机构和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边境乡镇为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制定印发10个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优化调整职责配置,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成定岗定责定员清单,加快机构、职责、人员、业务的深度融合。
四是聚焦编制3张清单,破解基层治理进一步赋能。将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作为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举措,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一是与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全面梳理全县10个乡镇权责清单,形成《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调整优化后勐董镇赋权事项共121项、其余9个乡(镇)各130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27项,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权责对等、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管理体制。二是成立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小组,高位推动全县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市、县委编办多次到班洪乡蹲点指导,并以班洪乡为“蓝本”开展全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目前,10个乡镇共梳理工作事项19159项,最多的乡镇2345项、最少的1648项,平均1916项,县直行业部门延伸乡镇配合工作事项1021项。班洪工作事项清单提供全省第一批试点乡镇参考,并在云南机构编制第1期、第2期刊发。沧源县正在积极向省级申报为全省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第二批试点县。
2.突出管理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提升。
一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更加有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分配2024年招录的公务员和普通选调生及人员调配,乡镇空编率逐渐降低,在机构改革下沉编制前(2024年9月),10个乡镇行政空编24个,空编率8.57%,下降了12.13%(其中,岩帅镇空编3名,空编率7.89%,下降了28.17%)。研究草拟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消化超编计划,通过自然减员及调配领导干部,我县行政编制超编的县直部门由24个下降为18个,行政编制局部超编由118名下降为62名,减少了56名。
二是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更加保障。探索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全面分析、摸底排查统计,核准全县51家部门和乡镇编外聘用人员使用额度1973名,并适时对编外聘用人员额度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审核规范编制使用更加合理。按照“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编制141名(行政15名,事业126名),将编制资源优先保障社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要紧部门;统筹省市县行政事业编制69名下沉乡镇,精准投放到强边固防、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一老一小”、三大经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做好2024年度46名公务员(定向选调生)招录、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用编保障工作。年内,深入部门开展调研听取意见20余次,优化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机构4个。
四是信息登记管理服务更加到位。完成党政群机关统一信用代码赋码登记19家,注销1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事项26家、注销登记8家,完成2024年度法人年度报告239家。注销登记乡镇机构改革前设置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县投资促进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南撒国有林场、县教师进修学校4个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率达100%,有效促进单位规范履职、提速增效。动态完善调整全县实名制数据信息库,审核机构调整信息80余条、人员出入编信息40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数据的精准性、完整性。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监督监察股)、机关股(信息统计股)、事业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局>)。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0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6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9万元,增长4.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9万元,增长4.99%;收入增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6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5万元,占总支出的98.93%;项目支出1.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7%;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9万元,增长4.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9万元,增长6.27%;项目支出减少1.80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万元。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0.9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适时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回头看”,规范机构编制办理程序,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筹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把控调出县外公务员1%、事业人员0.5%和乡镇空编率低于10%三个控制指标“硬约束”,规范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持续在“减上补下”编制资源上下功夫。
2.实名制项目经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4750条,建立健全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变动即调整”原则,根据机构编制调整、职务任免、人员调动等文件,及时对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项进行动态更新。真正做到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调整及时准确。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适时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回头看”,规范机构编制办理程序,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筹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把控调出县外公务员1%、事业人员0.5%和乡镇空编率低于10%三个控制指标“硬约束”,规范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持续在“减上补下”编制资源上下功夫。
3.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经费0.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党政群机关统一信用代码赋码登记19家,注销1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事项26家、注销登记8家,完成2024年度法人年度报告239家。注销登记乡镇机构改革前设置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县投资促进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南撒国有林场、县教师进修学校4个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率达100%,有效促进单位规范履职、提速增效。动态完善调整全县实名制数据信息库,审核机构调整信息80余条、人员出入编信息40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数据的精准性、完整性
4.深化乡镇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项目经费0.0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主要机构设置要同中央、省、市保持基本对应。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构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构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聚焦乡镇体制机制,赋予基层活力进一步激发。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优化乡镇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乡镇统筹设置为5个内设机构和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边境乡镇为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制定印发10个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优化调整职责配置,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成定岗定责定员清单,加快机构、职责、人员、业务的深度融合。
5.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督查组人员差旅项目经费0.24万元,主要用于驻勐董镇督查组严格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督查,一是快速反应、迅速行动。9月19日,在县级督查启动会议结束后,第十组牵头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督查组召开会议,作出工作部署。9月20日起正式对勐董镇辖区开展疫情防控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组认真贯彻上级疫情防控的指示要求,迅速压实勐董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责任,推动勐董镇辖区内各村(社区)、网格责任单位全面履职尽责,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二是地毯式排查、确保督查全覆盖。为了确保督查全覆盖,我们采取地毯式督查排查,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做到了督查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同时严格按照指挥部要求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进驻勐董镇以来,共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日报41次,专项报告13份,阶段性报告4次,提出工作建议6条。三是及时反馈问题、限时落实整改。通过督查督办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反馈问题、抓好整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3个100%执行不到位、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不足、核酸采样点人员聚集、技防设施跟踪服务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边境联防所(卡点)用水用电难、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督导组迅速将发现的问题整理上报指挥部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力争做到立行立改,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第十督查组进驻勐董镇以来共发现问题265个,已整改259个,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研究解决3件。通过督查压实责任,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格责任单位已及时整改,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工作职责得到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全员核酸检测参与度不高的问题,迅速与勐董镇联合召开了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压紧压实了网格责任,现勐董镇主城区88个网格、农村片区核酸检测参与度不断提升。
取得的成效。一是“3个100%”执行率不断提高。如,县主城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均能严格执行“3个100%”。二是核酸检测率不断提高。如,主城区9月20日采集核酸样本15188份,其中中国籍14431份,缅籍757份,至10月27日,采集核酸样本21205份,其中中国籍20378,缅籍827,中国籍提升5947人,缅籍提升70人。三是场所两码更新率全面提高。如,督查组进驻前大部分商铺未张贴更新场所码,通过督查,现在主城区88个网格内商铺已主动张贴更新场所码。四是广大村(居)民疫情防控意识不断增强。如,通过督查,现在勐董镇广大村(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基本上主动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五是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解决。通过督查,向上级反映了延长核酸检测时间的建议得到了采纳,全员检测核酸时间由原来的早上8:30到13:00改为现在的8:30到15:00,方便了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为了减少人员聚集,督查组建议暂停广场舞、打歌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得到了县疫情指挥部和勐董镇的采纳和支持。六是全面压实四方责任,推动形成疫情防控合力。如,通过督查不断压实了勐董镇、行业主管部门、88个城市网格责任单位及主城区各社会单位、个人的防控责任,推动落实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形成了强大的疫情防控合力,为国庆节、特别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9万元,增长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主要用于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3.卫生健康(类)支出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主要用于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工作、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核算基数,基数有所增加。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3.64%。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3.64%。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3.64%。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比上年同期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3.64%,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本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费用。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常规业务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8.7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正常晋升、年终奖、考核奖、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等,拨入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核算基数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0万元,固定资产1.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结合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主要绩效目标任务。
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16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16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4万元,占总支出的98.94%;项目支出1.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比上年同期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3.64%,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降低标准,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用。(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资金落实到位,按相关规定落实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真实、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价,较好地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到位,按相关规定落实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真实、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价,较好地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