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zhxzzfj/2025-00006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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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跨区域及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3)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对本部门执法领域内的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负责推进县城区域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对本部门执法领域内的执法队伍、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区城市环卫、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工作;对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城区环卫作业、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5)行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

(6)行使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依法对全县自然资源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7)行使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依法对全县各种林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8)行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

(9)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重点工作概述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4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城镇治理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狠抓以“十乱”为重点的常态化治理,加大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了城市乱象。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引导商户加强自律管理,共同维护市容秩序。目前共整治占道经营1200余次,整治乱堆乱放1400余次。

2.加强地摊经济建设。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恪守“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以凸显本土特色、提升城市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促进经济繁荣为目标,在城区不同位置合理设置4个“临时摊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自产农产品无地方销售的突出问题。同时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落实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洁措施。

3.加强全县共享单车管理。结合沧源实际,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共享单车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共享单车退出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共享单车秩序、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发展。执法人员巡查过程中,通过使用手机客户端将乱停乱放的车辆移动至指定的共享单车停车点位上,解决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4.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全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共计完成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排查768块,拆除陈旧破损30块,整改落地式广告和挂耳式广告40余起,清理户外乱拉乱挂横幅和小广告300余次。

5.城区交通综合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联合县公安局开展城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发放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知书和文明骑行停车倡议书1100余份,教育引导车辆到指定停车位或停车场停车3600余次,首次警告392次,处罚297起。

6.更新隔离护栏提升城市道路“颜值”。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围绕城市治理亮点、展示景观风貌名片,打造安全性、功能性、景观性协调一致、层次分明的隔离护栏布局,对全县道路开展隔离栏拆除及更换工作。更换、增设新隔离护栏总长度4598米,加装防撞桶62个,为提升城区的整体颜值,安装的隔离护栏设有小花箱1080个,长花箱25个,高花箱72个,阶梯花箱24个,在隔离护栏花箱上种植海棠花11672盆,凤仙花2605盆。

7.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项目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各乡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和转运距离,遵循方便有利运输等条件,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实施方案》,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县政府审批。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指挥调度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9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2024年末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4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45.28万元,下降43.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4.31万元,下降16.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30.97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有所缩减,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4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60万元,占总支出的27.76%;项目支出1479.94万元,占总支出的72.2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4.29万元,下降42.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95万元,增长5.56%;项目支出减少1574.24万元,下降51.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编制增加了2人,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其次,本年度正常开展的项目及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9.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目经费45.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新增设备专项资金等方面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6.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2024年春节慰问金等方面的支出。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417.7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场附属设施修缮专项资金10.00万元;二是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清洁、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专项资金1361.91万元;三是支付数字城管运维费5.89万元;四是支付沧源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款40.0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60周年文化活动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2%。与上年相比减少1832.10万元,下降74.43%,完成年初预算的77.3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有2人退休,同时2024年度项目及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减少,因此总收入相较于上一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60周年县庆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完成年初预算的89.62%。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5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8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9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3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二是本年度调入2名人员。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支出1.3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二是本年度调入2名人员。

4.城乡社区(类)支出50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5%,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主要用于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499.09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2人退休,同时2024年度项目及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3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主要用于2210201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3.3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二是本年度调入2名人员。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79.83%。减少的原因是:一是未支付相关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维护及车辆耗油费等费用;二是2024年我单位开展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工作,市容状况较以往更为稳定,各项专项检查相对减少,公务接待相对减少,车辆维修、耗油也相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79.83%。减少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开展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工作,市容状况较2023年更为稳定,因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79.8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开展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工作,市容状况更为稳定,各项专项检查相对减少,公务接待相对减少,车辆维修、耗油也相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为2.4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90万元,同比下降79.8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开展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工作,市容状况较2023年更为稳定,故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2024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7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1.15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34.88万元,下降81.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2人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运行开支。使用情况: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及印刷费、政府购买人员和聘用制人员劳务费、差旅费、水电费、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037.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3.00万元,固定资产84.79万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2059.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0.8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92.93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815.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63.4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5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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