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景兰文化旅游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给予核定调整翁丁原始部落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的请示》(沧景兰发〔2025〕6号)文件已收悉,依据《云南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公开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定价程序,形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府指导价景区景点门票价格调整方案》,报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景区和调整收费标准
翁丁景区按照既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又兼顾补偿运行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统一原门票价格在30%内上调(保留整数),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标准35元/人.次调整为45元/人.次。
二、其他事项和相关要求
(一)管理主体要多渠道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履行好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分别于售票窗口显著位置,做好景区景点旅游活动收费标准公示;要严格落实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于门票价格管理、特定群体优惠减免政策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管理主体要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路线等标识引导,增强旅游为民、旅游惠民理念,不断完善景区配套服务政策、质量和具体措施;要探索景区旅游流量提升,寻求吸引并留住本地旅游流量积极参与县域旅游发展,充分体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的公益属性。
(三)管理主体应按照云发改物价〔2019〕319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沧源实际,探索并积极推行短期门票、年票、季票、月票和免票日,一次购票多日有效、不限次数游览等多种门票价格执行方式,在实施前一个月向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本批复适用于景区景点管理主体门票价格执行。
三、执行时间:本收费标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