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由我县边境口岸和通道合法入境的缅甸籍境外边民。
二、审批条件
符合《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出境管理规定》,因合法事由需进入我省内地的缅甸边民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且停留期限已到,需延长停留期限的缅甸边民。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窗口: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区1-9号窗口(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摸你黑广场3号楼1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区1-9号窗口(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摸你黑广场3号楼1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四、申请材料
外国人出入境许可和延期许可办事指南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延期 |
1 | 所属国家或地区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2 | 近期内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 | 原件 | 纸质 | 1 | √ | |
3 | 入境卡及缅甸中国边界通行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4 | 进入内地事由证明材料: 探亲需提供被探亲人所写邀请函,加盖居委会及派出所公章; 就医需提供本地人民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材料; 就读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办理延期许可) | 原件 | 纸质 | 1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外国人出入境证100元/证(公通字〔1996〕89号)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83-7127359,监督电话:0883—7125116
咨询及投诉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沧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区1-9号窗口(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摸你黑广场3号楼1楼)。
外国人出入境许可和延期许可办理流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