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131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作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成立于1952年,职能职责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发〔2015〕233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 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4. 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 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6. 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 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8. 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 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沧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 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1. 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12. 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 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5. 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2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共23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其中:纪委监察室、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机构,反恐怖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为不定级,其余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领导高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精致、细致、极致”的工作标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边疆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和谐平稳作出贡献。一是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4.15”机制作用,全方位搜集可能影响我县政治安全的情报线索,严密掌握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人员煽动炒作活动动向,及时发现、核查处置境内活动线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二是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管控水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全力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控水平。三是切实强化COP15安保工作。紧紧围绕把COP15办成一届具有中国气派、云南特色的国际盛会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矢万无”的安保工作理念,按照“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标准,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外国领导人安全为核心,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全面强化各项安保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和“三个确保”(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造成影响会议举办的群体性事件和滋事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会重大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边境安全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确保与会人员到我县活动的绝对安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四是切实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着力提高我县公安机关的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实战效果等方面水平。五是切实加强涉缅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对缅北民地武既定工作方针,深化巩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走开放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始终不渝以“四个先行”强力推进对缅“五通”,在管住、管好、管活边境上再出经验、再出典型。六是切实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七是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责任,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既定任务和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7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减0.92 %,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2017至2018年中央政法建设项目县级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勐康戒毒康复中心维修费,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及反恐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公安机关优抚资金。同时,减少了沧源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及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人民警察执行津贴261.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73.76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5473.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3.76万元(本级财力5473.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减0.9 %,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2017至2018年中央政法建设项目县级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勐康戒毒康复中心维修费,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及反恐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公安机关优抚资金。同时,减少了沧源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及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人民警察执行津贴261.2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73.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减0.9%。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7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42万元,减2.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人民警察执行津贴261.23万元。项目支出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3万元,增19.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2017至2018年中央政法建设项目县级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勐康戒毒康复中心维修费,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及反恐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公安机关优抚资金。同时,减少了沧源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011.5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辅警工资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万元,主要用于沧源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沧源县拘留所拘留人员,沧源县康复戒毒所吸毒人员,全年给养及医疗费预算;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此项内容属涉密,不予公开);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监控租赁费用,及2017至2018年中央政法建设项目县级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勐康戒毒康复中心维修费,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1.5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6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遗属补助生活费支出。
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9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县医保中心单位民警职工医疗保险金财政配套部分。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8.86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厅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911.76万元,项目支出562万元)。其中:
301类-工资福利支出33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618.0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553.01万元;30103奖金48.08万元;30107绩效工资408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8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5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7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18.85万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76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28万元,项目支出79万元) 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其中:30201办公费530.10万元;30214租赁费3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3.18万元。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8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13.35万元;30302退休费68.17万元;30305生活补助837.86万元。
310类-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83万元。其中: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443万元;31006大型修缮4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7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71.10万元减少1.10万元,减 1.15%、持平、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算数比,无变动。根据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5万元,计划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相关业务工作的接待,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5.10万元减少0.1万元,减1.9 %,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相比无变动;车辆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控制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2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66万元减少1万元,减1.5%,主要用于2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共申报项目8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56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8个。下一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公安机关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3.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6万元,增1.1%,主要县财政按照政法机关经费省定保障准标下达预算,并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办案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和弥补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装备(业务)经费不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911.76万元,比2019年部门基本预算5053.18万元减少了141.42万元,减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人民警察执行津贴261.2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我局项目支出预算562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471.62万元相比,增加了90.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2017至2018年中央政法建设项目县级预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勐康戒毒康复中心维修费,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及反恐经费、禁毒工作经费、公安机关优抚资金。同时,减少了沧源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
十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发改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沧发改复〔2018〕32号),文件批准入库。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思维定制度,以规范制度约束民警,全面打造法治公安新形象,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的使用管理,提升安全规范执法水平。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处突备勤保障工作,满足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处突工作需要,推动值班备勤处突训练保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服务公安业务工作、服务公安民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实战、服务实战,打造统一规范、舒适整洁、井然有序的处突备勤环境,沧源县公安局急需新建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一栋,建筑层数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9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68.4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五)项目实施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一栋,建筑层数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9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68.40万元(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68.40万元(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七)项目实施计划
建设年限: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八)项目实施后预计成效
公安机关主要维护着社会安全,打击不法行为,服务人民群众。本项目的建设将很大程度提高沧源县公安局的基础硬件设施,确保民警值班备勤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履行人民警24小时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求,做到 “执法规范化、职能前置化、效能最大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设集中、统一的办案中心,并形成较为规范、完备的管理模式。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沧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处突备勤训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现现状,解决办案中心及民警备勤处突训练用房不足问题,对于加强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基”工程,不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设施,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举措,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