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cyx_lycyj/2025-00002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肖福星 浏览:879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627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与评价;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和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植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宏观管理;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牢固树立全域绿化的理念,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和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持续开展城镇面山、沿路、沿河区域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全县完成人工造林3045亩;以“创建绿色家园·共建佤山生态”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72.685万株,参加人员达9.8854万人次。

(二)强化监管,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控硬约束,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全县年采伐量均控制在限额内。坚持“全过程服务”的理念,主动介入,高质高效抓好林地要素保障;全年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报件20件229.5092公顷。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69.48万亩,聘用护林员1166人;实施森林修复(抚育)面积1万亩,向上争取南撒国有林场刀里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及时启动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全县图斑总数74610个,目前省、市、县三级六方审核工作均100%完成。

(三)多措并举,全力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南撒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创建工作,完善湿地资源监测监管体系,全县湿地总面积为1667.8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2.93%。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持续做好亚洲象国家公园矛盾冲突处置工作及佤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清风行动”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稳步实施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理赔工作,完成2023年度保险申报案件的办理501件,兑付保险金374167.7元,办结率、兑付率均达100%。

(四)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一是着力抓好竹产业建设。二是着力抓好临沧坚果产业建设。三是着力抓好核桃产业建设。四是着力抓好林板一体化建设。五是着力抓好林下产业建设。

(五)突出重点,全面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抓实体系建设工作。完成调整充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二是抓实林长巡林工作。全县各级林长认真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并按期开展巡林工作。三是抓实制度运行工作。严格执行林长制六项运行制度,县级总林长签发了2024年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并在全县发布实施落实,召开了县总林长(总督察)会议暨县级成员单位全体会议1场次,县级部门协作会议3次。

(六)盯紧目标,全力抓好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16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志愿服务活动1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统筹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牢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维稳排查整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网络建设,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造林地区域、项目建设施工区域及苗圃地、涉林企业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森林分类经营办公室、农村能源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山林特产股、芒卡木材检查站、南撒国有林场、竹子技术推广所、林业有害防治检疫局、林木种苗管理站、林草稽查股。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3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的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实有车辆共6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1辆,消防水车1辆,防火技术专用车2辆)。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4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5.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7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4.50万元,占总收入的1.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77.52万元,下降4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17.13万元,下降39.43%;其他收入减少960.39万元,下降9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17.1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60.39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出滞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5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07万元,占总支出的26.31%;项目支出2543.98万元,占总支出的73.6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1.11万元,下降47.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7万元,增长0.39%;项目支出减少3184.69万元,下降55.5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出滞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1%。与上年相比增加3.57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2024年护林员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3.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0.5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下乡执勤值守人员生活补助。

2.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74.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生态护林员的补助。

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307.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使森林资源管护任务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发挥生态护林员在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

4.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02.4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以前年度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南撒林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公益林管护站建设、防火建设、以前年度惠民惠农补助等工作。

5.县级配套工作经费43.2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维护林业生产安全,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业务培训、制作宣传册、拍摄宣传片,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县级配套森林火灾保险等工作。

6.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429.17万元,主要用于林区道路建设、检查验收、资源建档、护林员管护、兑现林权所有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等,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可持续发展。

7.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31.9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及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采购人工造林和乡村绿化苗木等。

8.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万元,主要用于南撒林场育苗工程,完成育苗30万株,建立优良乡土树种基地100亩,续建南撒国有林场生产管护用房600平方米。

9.防火补助资金26.32万元,包括省、市防火补助,主要用于加强森林火情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扑火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目标。

10.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306.71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

11.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3万元,主要用于对各乡镇林业和草原保护建设管理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12.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04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高质量完成退耕还林项目检查验收。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

13.造林补助资金40.9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林业产业建设等工程,提高了森林质量,充分发挥了林地生产潜力,为全区培育了优质、高产的经济林资源,有利于实现全县林业产业建设目标。

14.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违法违规用林整治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

15.美丽公路建设补助资金19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辖区公路绿化美化工程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5.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上年相比减少2217.13万元,下降39.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减少的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拨付滞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遗嘱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调入人员。

3.节能环保(类)支出98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5%,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3%。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退耕还林补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全额列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类)支出214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0%,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开展的一些正常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生态公益林补偿、检查、验收等支出、造林补助、森林防火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国有贫困林场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月水电费等次月支付。

5.住房保障(类)支出6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完成年初预算的9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变动。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补助。年初无此项预算。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13.18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3万元,增长65.79%。增加的原因是退耕还林验收工作增加下乡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1万元,决算为12.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11%,完成年初预算的269.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9万元,增长52.70%。增长原因是退耕还林验收工作增加下乡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万元,决算为1.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9%,完成年初预算的26.13%;上年无此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3万元,65.79%。增加的原因是上级视察工作增加,下乡业务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1万元,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18%,比上年同期增加4.19万元,同比增长52.70%,增加的原因是上级视察工作增加,下乡业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万元,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3%,上年无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验收工作、森林防火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5.5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05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0.03万元,固定资产686.56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34.40万元(防火物资)。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4.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3.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0平方米,账面原值27.6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25.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9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预算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2024年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2.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落实主体责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对账务支出严格把关,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自查,通过自查掌握资金执行情况,及时找准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如公开表和说明数据与部门决算实际数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627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