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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角乡)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4 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11:08 信息来源:勐角乡 浏览次数:12 字体:【
各乡(镇): 

现将《2024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 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74 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 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 府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833 户,持续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制度和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 系,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有效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聚焦用作经营、3 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等重点农村房屋,健全工作台账,持续跟踪,有效管控。结合农房抗震改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脱贫 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等工作,分类施策、系统整治。对既 有农村 C、D 级危房,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范围的,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其他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 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及 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 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 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 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 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 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 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房抗震改造支持政策。

(三)动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完善农 村房屋动态监测制度,持续开展动态监测,聚焦脱贫户组织开展 住房安全情况“回头看”。将线上“政府救助平台”提交的、线下各 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审计和动态巡查等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 危房及时纳入改造,认真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依托信息系统, 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加快推进2024年度改造任务,确保按时按 质完成。同时,扎实开展动态新增符合条件农户的项目储备,确需或急需实施的可先行录入信息系统并组织实施,申报纳入下一 年度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确保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四)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 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完善 农村建房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 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超过使用年限较长的农房,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升农房抗震性能,农房建设、改造应选用标准设计图集(高烈度地区应符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 震改造技术图集(试行)》要求),带图审批、施工和验收。探索开展减隔震技术在农房建设中的运用,做好《云南省农村住房 抗震改造技术图集(试行)》推广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宣传。

(五)提高农房设计水平。鼓励引导建筑设计单位和专业人 员提供农房设计服务,满足村民个性化建房需求。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临沧市现代宜居新农房图集设计》,积极推进“功能现 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 房建设,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和绿色低碳方式进行改造建设,鼓励采用乡土建材和绿色建材,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满 足村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六)积极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组织“乡村建设带头工 匠”和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并持续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 统“乡村建设工匠名录”模块,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库和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探索农房建设“工匠责任制”,培育小型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乡村建设服务团队,承接农房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提升乡村建设工匠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七)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和农房改造实施情况,做 好资金绩效全过程监控,完成 2023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 价结果要向同级人大备案。

(八)加强资金兑付。通过联合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补助 资金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 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九)规范档案管理。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工作台账,做到村 村有台账,户户有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负责、规范齐 整。加强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将六类对象动态监测信息、 改造农户信息和乡村建设工匠等信息更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 造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等工作 程序,对每一环节进行公示,并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档案资料管理的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同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绩效评价、乡村建设评价等相关工作台账管理,确保 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相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实 施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农房抗震改造作为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年度目标, 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竣工验收, 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汇聚部门合力。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定期联系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 把排查发现的危房情况及时推送农业农村、民政部门进行比对,“以房找人”,将农业农村、民政部门推送的“六类对象”名单与排 查危房结合起来“以人找房”,精准对象,不漏一户进行政策保障; 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 风貌管控协调联系机制,各乡(镇)要将危房不住人、农房安全 产权人、使用人责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重要内 容落实。

(三)严格监督管理,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过程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紧盯农房抗 震改造项目储备、农房设计、建设过程“四到场”和竣工验收中农 房质量安全有落实等重点环节,通过制作宣传图册、微视频等方 式,广泛宣传农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不断增强 施工人员和村民建房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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