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平村以支部建设为抓手,敢想敢做,先行先试,带领全村谋发展、开新篇。通过推广甘蔗产业获得糖厂甘蔗种植发展奖励,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水网运营等措施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4年和平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29.77万元,有现金存款达600余万元。和平村积极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让村民切实感受到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来的好处。
勇立潮头,积极探索,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省级试点村,承担起试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勐省镇和平村委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随着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村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广泛动员,精准对象。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党员群众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积极宣传补助政策,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保;并且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集体经济成员大会,广纳民意、凝聚民智,将当年个人实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补助范围。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实际缴费情况按年度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补助申请,2024年和平村精准锚定补助对象1324名。
严把标准,合理补助。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年个人实行缴费激励梯次补助,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每年根据村集体经济收益动态调整,捐赠资助收入不指定具体受益人时,与集体补助收入统筹使用;指定具体受益人时,与集体补助收入叠加后形成集体补助总额。2024年缴费对200元至400元的1234人每人补助30元,500元至900元的47人每人补助40元,1000至4000元的41每人补助50元,5000元及以上的2人每人补助60元,共计补助1324人41070.00元,补助资金直接进入参保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
拓展来源,筹措资金。补助的资金主要来源村集体经济收益,同时宣传鼓励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拉赞助”)的方式对本村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予以资助,对本村收到的资助资金,由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捐赠的组织和个人出具《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通知单》,专项用于补助本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实行专款专用;通过广泛动员宣传,2024年和平村共收取资助2万元,全部用于养老保险补助。
集体“掏腰包”,群众得实惠,和平村充分发挥村集体“小补助,大民生”的作用,利用集体经济为村民养老事业注入强大动力,为群众晚年生活编织起一张坚实而温暖的保障网,让广大村民共享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甜果,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