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14 15:46 作者:甘华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49次 字体:【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定于9月中旬召开职称评审会议。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及《云南省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2014〕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线下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临沧市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1份。

需粘贴在材料袋上。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三)《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四)《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近五年考核表(文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

(五)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一份,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六)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所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均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标注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请各用人单位务必于7月18日前先报送附件《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Word版及领导签字,公章的pdf版至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二)报送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进行再审核(用人单位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照片为蓝底1寸,文件大小在200KB-1M,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JPG格式,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身份证号码.jpg)。

(二)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四)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办公室,报送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甘华,联系电话:7121297。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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