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nyj/2024-00001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0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孙翠霞 浏览次数:5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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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我们组织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并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我们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并对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糖料(甘蔗)、橡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现疫情并组织扑捕。

10.负责农业投融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城乡统筹工作。承办县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渔政股、科教法规与对外交流股、农业监管股、乡村振兴股、机关党组(人事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所属单位设15个事业站所,分别是:

1.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土壤肥料工作站

3.植保植检站

4.农业技术推广站

5.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6.农村经济管理站

7.农机技术推广站

8.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大队

9.种子管理站

10.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1.动物卫生监督所

12.水产技术推广站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畜牧技术推广站

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扛牢粮油生产政治责任,抓好粮食增产措施落地见效,粮食播种面积34.9万亩,比上年增0.264万亩,增0.8%,实现产量8.46万吨,预计实现产值5.92亿元,同比增5%;推进蔬菜、畜牧业、渔业等“菜篮子”产品绿色高质量发展,蔬菜种植5.3万亩,实现总产6.61万吨,产值3.78亿元,同比增4.3%;全县肉牛存栏48478头,同比增9561头,增幅24.6%,出栏18041头,同比增1.9%,产肉量2165吨。生猪存栏150260头,同比减7369头,减5.8%,出栏135614头,同比增1.9%,产肉量11120吨。畜牧业产值6.5亿元,同比增18.89%;水产养殖8472亩,产量7504吨,渔业产值1.2亿元,同比增12.54%。党的惠农强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累计兑付2023年中央耕地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372万元。糯良乡班考村班鸽合作社被评为“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勐角乡勐角村群鑫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赵光歆被评为“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生产者)”称号。

2.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开展现代农民培训509期44877人,完成年度任务数9500人次的472.39%。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效明显,全县9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3726万元,同比增长8.2%,各村(社区)的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有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23个边境幸福村经营性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村集体的“造血”功能显著增强。全县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核增33.2848亿元,可比价增速4.4%,居全市第6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08元,增幅9.4%。

3.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有力推进。坚持把产业作为推动发展的关键支撑,持续培育“糖、茶、果、菜、牛、烟、米、蜜、竹、胶”+旅游等亿元支柱产业。甘蔗种植面积14.22万亩,单产5.15吨,比上年的4.9吨增0.25吨,增幅5.1%,农业产值3.29亿元。现已建成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7.38万亩。推进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促农民增收工作,建成“万头乡”3个、“千头村”8个,投放贷款1.51亿元,完成补栏7289头,全县肉牛存栏4.8万头,出栏1.8万头,肉牛产量2165吨,产值2.22亿元。一批批养殖大户崛起,农村养殖能手涌现,勐省农场友兰养殖场负责人卫秀兰被评为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种植天然橡胶13.34万亩,目前开割面积约1.2万亩,实现产量0.79万吨,产值9558万元。种植咖啡1503亩,实现鲜果产量672吨,鲜果销售产值302万元。

4.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我们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567.25吨,回收率达到了83.96%。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达15.63万亩,绿色防控率达53.1%。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6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完成耕地质量提升60万亩次。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已完成44个剖面样点的室内、室外校核工作。以“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3616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598.873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抽样,监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绿色食品牌”打造成效明显。全县共6家企业37块基地被认定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累计通过“三品”认证企业共8家,认证产品21个。

5.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稳步推进,村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完成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公厕建设3座,农村卫生户厕建设2335座。排查整改问题户厕1928座,问题公厕321座,整改率为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已达88.89%,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8.95%,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已达77.31%;我们计划申报班老乡、班洪乡两个省级绿美乡镇,以及勐董镇永和新村、单甲乡嘎多上寨、糯良乡班鸽村、勐省镇芒阳永农董、班搞乡班搞垌那海、班老乡班搞勐弄、班老乡上班老搬迁自然村7个省级绿美乡村。班洪乡班洪村被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得到有效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序推进,按照农村宅基地三到场要求,全方位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受理229家宅基地申请,完成审批161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得到有效整治,排查整治违法图斑27个,面积19.18亩。

6.农业行业安全零事故。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县包乡、乡包村、部门挂联企业机制,强化沼气池及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池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挂钩全县10个乡(镇)及农场管委会,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挂包全县93个行政村(社区),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挂联县内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场、屠宰场23家,通过建机制、强措施、抓落实,确保2023年我县未发生农业行业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5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643,425.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49,169.28元,政府性基金1,08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财政专项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14,256.03元。

与上年22,220,086.18元的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423,339.13元,增长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29,169.28元,其中:本年收入21,829,169.2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49,169.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8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1,146,492.58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682,676.70元,增长3.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0,000.00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43,425.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29,169.28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4,469.28元,与上年18,937,751.62元对比减少763,282.34元,减幅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654,700.00元,与上年2,208,740.96元对比增加1,445,959.04元,增长65.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0,000.00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83,522.4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18,049.6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695,944.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费支出;

5.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76,774.68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3,488.3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71,707.9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64,039.3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 2120814“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1,08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10. 213010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33,930.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 213010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等支出;

12. 213010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598,054.1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3. 213010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129,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防控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支出;

14. 21301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支出;

15. 213080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项)”支出1,414,7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71,958.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18,174,469.28元,项目支出3,654,70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4,795,3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95,39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2,001,6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624.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468,3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8,39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4,656,8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852.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5,944.32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944.32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196.27元(其中:基本支出725,196.27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475.49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75.49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1,271,95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958.24元,项目支出0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430.44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30.44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251,73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36.24元,项目支出111,000.00元);

11.“30205”水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6”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11”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17”公务接待费8,587.34元(其中:基本支出8,587.34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28”工会经费95,907.84元(其中:基本支出95,907.84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26.42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6.42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302”退休费1,501,5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572.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04”抚恤金76,774.68元(其中:基本支出76,774.68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05”生活补助76,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543,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43,700.00元);

22.“31005”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五、 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的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113.76元,较上年减少1333.42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87.34元,较上年减少265.59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526.42元,较上年减少1,067.83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26.42元,较上年减少1067.83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0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3,654,7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3,543,7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具体如下:

(一)农业保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农业保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开展农业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农户参保意识,协调完善灾害保险理赔机制,切实保障种植、养殖户的合法权益,降低生产发展的风险,激发种植、养殖户的积极性,形成减灾抗灾合力,从而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5.项目实施内容:农业保险计划投保水稻23000亩、玉米150000亩、甘蔗120000亩、橡胶80000亩、柑橘8500亩、能繁母猪保险10000头。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县级安排农业保险专项预算资金1,414,7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投保品种和规模,采取集体投保或个人投保方式,如水稻以村集体统一投保,能繁母猪以农户(经营户)个人投保;根据农户(经营户)承保情况,保险公司编制补贴资金汇总申报表,注明保险区域、品种、数量和补贴资金额,连同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农户保单等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报。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实施农业保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可以使大额的不确定的农业风险损失转化为小额的固定的农业保险费支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农民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并恢复生产,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从而保证了农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安定了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二)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请求追加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的请示》(沧防指办发〔2019〕5号)、《沧源佤族自治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请求解决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的请示》(沧防指办发〔2021〕2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2019年11月份以来,相继有部分乡镇发生生猪急性传染病。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迅速采取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有效落实扑杀、封锁、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5.项目实施内容:对2019-2020年度因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的生猪2106头(100公斤以上735头、30-100公斤596头、30公斤以下775头)兑付补助。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县级安排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补助预算资金1,04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依据2019-2020年度因生猪急性传染病强制扑杀生猪的实际情况兑付补助资金。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有效落实扑杀、封锁、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的考核办法》《云南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省级统筹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云农办通〔2022〕19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紧紧围绕2021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填补项目缺口资金,建成100000亩高标准农田,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灌溉用水效率、农业生态环境及生产技术水平。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新增灌溉面积16520亩,改善灌溉面积24794亩,新增机耕面积21550亩,建成100000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7700亩。

6.资金安排情况:该项目总投资概算132,080,000.00元。2024年县级安排项目预算资金1,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在沧源佤族自治县的勐董镇的刀董村、永冷村、忙摆村、龙乃村、永和村、芒回村;糯良乡的怕拍村、班考村、南撒村、怕秋村、糯良村、贺岭村;勐来乡的公撒村、班列村、拱弄村、英格村、永安村;勐省镇回珠村、满坎村、芒阳村、永让村、下班奈村、和平村;芒卡镇的芒岗村、莱片村、扣勐村、白岩村、南腊村、南景村、湖广村;班老乡的下班老村、班搞村、营盘村、新寨村、上班老村;岩帅镇的中贺勐村、贺勐村、建设村、岩丙村、联合村、新寨村、东勐村、黄果村;班洪乡的公坎村、富公村、班莫村实施,共涉及8个乡镇46个行政村,建成100000亩高标准农田。

8.项目实施成效: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的基础条件和生产条件,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项目区高质量的建设、高标准的农田、科学的生产管理及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等,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形成强烈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7〕2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对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流入市场,避免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事件的发生,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项目实施内容:对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兑付补助。

6.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县级安排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预算88,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依据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实际情况兑付补助资金。

8.项目实施成效:避免大规模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事件的发生,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等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可以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7,4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0.00元,减幅0.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职工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1,471,901.94元,其中,流动资产21,091,027.20元,固定资产20,369,728.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146.6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1,004.1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59,296.91元,固定资产减少537,859.73元,无形资产减少433.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4,873.14元,其中出租资产36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4,873.14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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