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社会共治,严查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平台未核验资质、屏蔽差评;商户无证经营、后厨脏乱、食材不合格;未按规定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食安封签;配送人员未验签、餐品污染;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委托加工等违反上述法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通过12315平台、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电话0883—7125058举报,提供商户名称、订单号、照片/视频等证据。
三、处置流程
接诉当日登记分流,3个工作日内核查。对违反《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未使用或违规使用食安封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严肃处理。坚持“举报—核查—处罚—整改—公示”闭环,压实平台与商户主体责任,规范食安封签使用,守护群众外卖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