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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日期:2026-03-02 11:33 作者:毛方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87次 字体:【

2026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就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实行食堂承包经营的学校,须依法签订规范承包合同,制定承包企业、食材供应商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主体,杜绝转包、分包及“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问题。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开学前学校要开展全面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全面检查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及时清理易受潮霉变的米、面、油、干蘑菇、木耳、花生等食材;禁止采购使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确保食堂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食堂场所、设施设备、就餐用具进行全面维护、清洗、消毒、保洁,所有隐患问题须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晨检制度,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立即调离相关岗位。开学前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规、操作规范、应急处置专题培训考核,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四、严格餐食加工制作过程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落实全过程管控、索证索票等制度;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烧熟煮透;清洁消毒产品与食品分开存放。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发绿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严格备餐和留样管理

定时对备餐间、分餐区进行清洁消毒,缩短饭菜提前备餐时间,做好保温与遮罩防护,避免交叉污染与食品超时食用。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置于专用密闭容器,在专用冷藏设备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记录完整、可追溯。

六、厉行节约,倡导文明用餐

将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分餐、用餐全过程,落实反食品浪费相关规定,科学制定食谱、合理计量。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师生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持续践行“光盘行动”,树立文明节约用餐新风尚。

七、严防食物中毒和诺如病毒感染

春季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高发期,极易在校园引发群体性传染,症状以呕吐、腹泻为主,须与食物中毒做好鉴别。强化师生健康宣教,做到勤洗手、喝开水、生熟分开、果蔬洗净;诺如病毒感染者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规范呕吐物处置流程,做好环境消杀,降低传播风险。

八、推进食品安全“家校共治”管理

引导学生注重个人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生冷不洁、高油高盐高糖食品,不购买 “三无” 食品,不光顾无资质路边摊点。常态化开展食堂开放日、家长陪餐等活动,意见征集等活动,主动公开食材来源、供餐价格、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家长参与监督,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家校共治格局。

九、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

推进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全面接入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实现明厨亮灶、全程可溯、智慧管控。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单位、食材供应商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坚决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发生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事件,学校须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及时向教育、卫健、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封存当餐原料、留样食品、容器设备等备查。社会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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