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cyx_scjdglj/2025-0005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周芬芳 浏览:901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认真履行物价执法职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经营主体培育工作。1.提升服务效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7254户,其中企业44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0户,个体工商户12540户;2024年共计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户;市场经营主体净增1583户,其中企业净增479户;个体工商户11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个转企”数28户。按照沧源常住人口160262人来计算,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08户,千人拥有企业27户,千人企业增速12%。我县新设立企业线上申请率达93.2%,企业简易注销率达80.1%。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的市场准入制度,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措施,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2024年,我县新设立企业线上申请率达93.2%,企业简易注销率达80.1%。3.为企业“减负”,推动落实“企业安静期”。充分发挥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于2024年7月23日组织33家成员单位召开了“企业安静期”推进会,深化落实“企业安静”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因未落实“企业安静期”被通报的情况。4.“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惠企利民。梳理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开办药店、企业注销、企业迁移登记五项“一件事”服务事项,及时组织涉及的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衔接,制定办事指南,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办理业务。2024年,我局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251件;办理开办餐饮“一件事”182件;办理注销“一件事”268件,办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2件。

二是守护民生安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县食安委办工作职责,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抓好两会、元旦春节、清明节、泼水节、五一劳动节、摸你黑狂欢节、百侨会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持续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认真完成全年至少二次督导任务,共督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194户次,发现问题409个,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持续强化食物中毒防控。严格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工作,2024年,已对各乡(镇)、村(社区)农村自办宴席情况进行了7次通报;扎实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按照时间节点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10期,组织各乡(镇)粘贴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海报1万余份,发放宣传手册1千余份。组织乡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各生产企业、小作坊等200余人围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生产、小作坊等相关知识开展了一期食品安全培训,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及群众食品安全意识。4.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以群众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酒类、茶叶等为重点,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完成食品抽检897批次,抽检不合格29批次,均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置。5.抓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是严格药品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抓实协同机制落实。建立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一班六机制”,即成立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班,建立定期帮扶督导、通报、调度、会商、行纪衔接、督查督办和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班的综合协调作用。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2次,明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全县的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各股(室)、监管所、县级其他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形成全县提升行动“一盘棋”格局。2.抓实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飞行(交叉)检查30家次(市局交叉飞行检查10家次、县局飞行检查20家次),检查覆盖率55%。完成医疗器械抽检5种次、完成化妆品抽检3种次、配合市局完成药品抽检5种次、配合第三方(华测公司)完成化妆品抽检5种次。完成市局下达“四项监测”任务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5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3份、药物监测滥用调查表100份。3.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开展“药剑”2024年联合行动执法检查,检查集贸市场2场次,检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28家次,移送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药品案件3件。

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全力构建和谐有序消费环境。1.抓实计量监管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加油站、货物源头企业等重点场所及重点时段进行了全面的计量器具监管,确保了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查集贸市场数量5家,强制检定电子计价秤备案总数1296台,检查电子计价秤总数45台,检查餐饮店数量818家,使用计量器具的餐饮店数46家,检查地摊、流动摊贩电子计价秤数量315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商家数量15家,查处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行为案件5件,其中:查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案件1件,总数1台,罚没款金额0.35万元;查处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案3件,罚没金额0.15万元;查处维修后未经检定燃油机加油案1件,罚没金额0.2万元。2.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开展2024年度质量认证系列宣传周活动、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对全县范围内8家认证认可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认证认可机构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项。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考核4户共11人,签订《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4份。3.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电子政务平台运营企业、口岸进出口环节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涉及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对2家物业企业的收费公示情况、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4.开展殡葬服务领域价格秩序整治。聚焦消费者关注的殡葬服务价格问题,重点对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公司等殡葬服务经营场所服务收费项目、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及周边商店、花店明码标价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规收费行为。共检查殡葬服务企业18家次,在检查中发现沧源佤族自治县殡仪馆未按省级文件要求收取费用,我局已给予警告处分。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1.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抓重点、盯隐患、强联合”为导向,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案件147件。2.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及时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始终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回的原则,做到服务群众消费安全不间断。2024年,通过12315平台受理并处理完成了111件投诉,23件举报,投诉举报按时初查、办结、核查实现三个100%。在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12315效能评估评价中,我县被评为优秀等次。

六是强化信用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1.加强“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县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接,2024年我县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计划共计26个(部门检查计划16个,部门联合检查计划10个),26个抽查计划已全部完成。2.认真组织开展好年度报告工作。通过微信、短信等多渠道发送年报提醒信息,在基层所服务窗口发放年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年报工作提醒、宣传,完成2023年度企业年报率96.12%,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6.5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1.53%。

七是激发经济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1.开展“打假护牌”专项整治。以“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打假护牌”专项行动,查办南孚电池侵权案件5件。在“摸你黑狂欢节”活动期间,积极指导本地企业加强“摸你黑”商标的保护,通过宣传、调解相结合,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2.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我县持有商标、专利较多的企业进行走访,将目前的知识产权融资质押政策、奖补政策宣传到企业,同时对接我县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及申请材料,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对县个私协名下374个商标进行梳理,加强商标的转化运用指导。3.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宣传及指导。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完成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沧源勐省麦嘟KTV侵犯作品放映权纠纷行政调解,并获得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室、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产品抽检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股。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分别为:

1.勐董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2.勐角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3.勐来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4.糯良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5.单甲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6.勐省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7.岩帅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8.班洪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9.班老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0.芒卡市场监督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6人,其中:公务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其中: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1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0.56万元,下降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3万元,下降0.28%;其他收入增加1.97万元,增长6566.67%。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2024年末仅有42人。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第二届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在我县召开,为全面提升活动期间市场秩序,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安排具体经费保障活动开展。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1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06万元,占总支出的93.21%;项目支出62.12万元,占总支出的6.7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0.89万元,下降0.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0万元,增长1.98%;项目支出减少17.48万元,下降21.96%;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2024年末仅有42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生计量工作经费、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减少,降低了当年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0%。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20.3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2万元。2024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经费0.8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者等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财政贴息扶持,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加快全面实现小康进程。

2.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38.1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全面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开展各类执法(“两品一械”“三品一特”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经费。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抽验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执法稽查案件查办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市场主体管理,提升登记便利化,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3.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6.48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创新体制、健全治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进食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4.化债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相关政策依据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来配置,严格控制设备购置数量及价格,不超规格、超量配置。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通知》沧平安办〔2021〕9号文件要求,完成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3.弥补开展疫情防控经费不足,加强边境基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能力。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经费6.1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做好第二届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期间的市场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活动期间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市场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两烟”打假打私、“扫黄打非”等工作。

6.其他支出项目经费0.5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相比减少2.53万元,下降0.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2024年末仅有42人。民生计量工作经费、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减少,降低了当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市场执法、食品安全等,其中:行政运行559.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38.17万元,食品安全监管6.48万元,事业运行47.2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2024年末仅有4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3%,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5万元,死亡抚恤2.8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末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2024年末仅有42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0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本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出现了差异。

4.农林水(类)支出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支出为0.8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工作为阶段性工作,预算时未进行有效预判。

5.住房保障(类)支出5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为56.23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人员变动,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比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9万元,决算为10.4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2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1万元,决算为8.8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23%,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7.6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1.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7%,完成年初预算的72.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0.00%。增长的原因是: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用餐餐费有所浮动。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2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1万元,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比上年同期减少0.73万元,同比下降7.6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7%,比上年同期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10.00%,增加的原因是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用餐餐费有所浮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调研、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网约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调研、四星市场监管所考察调研、分片联系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8.8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3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64万元,固定资产609.7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28万元,无形资产40.1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6平方米,账面原值18.4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2024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得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强,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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