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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沧 源 佤 族 自 治 县 审 计 局 审计结果公告2026年度一期(总第27号)
日期:2026-05-13 15:24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12次 字体:【

         

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6年5月13日                       

目  录

1.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8                                                             2.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18

3.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24

4.沧源佤族自治县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40

通讯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43号

电话:(0883)7121279;传真:(0883)7122135

邮箱地址:cyxsjj7121279@126.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2025年1月至12月组织实施的4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于2025年5月17日至7月22日,对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3449.81万元,总支出3452.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5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林业和草原局紧扣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安全保障工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为抓手,推进了重大政策落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但在审计也发现,县林业和草原局还存在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预算编制不完整、挪用化解债务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

(1)项目推进不力。

(2)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2.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8021元。

3.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165100元。

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9215.20元。

6.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4520.22元。

7.项目合同超比例签订作业设计编制费、监理合同等费用54420元。

8.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1649元。

9.用电话记录代替公函接待。

10.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1.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晰。

12.随意处置帮扶项目资产,造成资产流失。

13.财务人员未依法依规进行会计工作。

14.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

15.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拖欠中小企业账款54.09万元。

17.未按规定购植防火隔离带树木,降低生物防火隔离带的防火功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1)项目推进不力、(2)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问题,要求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8021元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加强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管理,做到预算收入应编尽编,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针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应当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率;针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165100元的问题,要求将挪用的1165100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9215.20元的问题,要求积极对欠缴的非税收入779215.20元实施催缴,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针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4520.22元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支出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项目合同超比例签订作业设计编制费、监理合同等费用54420元的问题,要求对超比例费用进行调整处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1649元的问题,要求收回扩大范围支付的差旅费1349元、培训费300元;针对用电话记录代替公函接待的问题,要求在公务接待时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杜绝发生类似问题;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的结果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审批同意后,及时调整处理,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针对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晰的问题,要求理清上述国有资产权属,按要求做好资产账务处理,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针对随意处置帮扶项目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该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财务人员未依法依规进行会计工作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原始凭证,并做好账务调整;针对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对今后签订的合同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对合同质量上严格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针对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审核政府采购合同,确保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建设内容;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54.09万元的问题,要求积极制定还款方案,按照方案及时付清拖欠的账款;针对未按规定购植防火隔离带树木,降低生物防火隔离带的防火功能的问题,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及时组织人员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防火隔离带的树种一律选用耐火适地树木,确保生物防火隔离带能够充分发挥防火功能、降低火灾风险的关键作用。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 2025年11月2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9月2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分别在2030年9月2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确保预算编制完整,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资金使用的问题。二是加强资产清查和监督,定期开展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确保账实相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管,防止资产闲置、浪费。三是完善项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内部工作开展、内控制度制定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防控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整改。截至2026年3月31日,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6个 ,正在整改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4个,已完成整改1个;移送问题1个。

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8021元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财务领导就预算编制问题与财务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今后预算编制作到预算收入应编尽编;针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财务领导就预算编制问题与财务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今后预算编制细化经费用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针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4520.22元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财务领导就预算编制问题与财务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今后预算编制细化经费用途,加强把控“三公”经费支出;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1649元的问题,已于2025年10月退还了多报销款项1169元;剩余1名职工多报销180元,原因为会议日期变动,导致出差延期,经核实,延期原因属实;针对用电话记录代替公函接待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事前审批、预算控制和报销凭证审核机制,确保今后接待活动有章可循;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致函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拨资产,并收到划拨批复,正在完善划拨手续;针对随意处置帮扶项目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财务人员未依法依规进行会计工作的问题,对于少支出金额核实情况如下:1、中国南方电网给予优惠,导致发票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2、书本支出费用为个人和单位共同支付,导致单位账户支出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收支原始单据已收集并装订完成。已重新按实际填写报销单并重新装订;针对未按规定购植防火隔离带树木,降低生物防火隔离带的防火功能的问题,已督促施工方在9月完成前期种植苗木未达到成活率的范围进行补植补造,树种采用本地防火树种桤木。针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 (1)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已督促施工方在8至9月完成前期种植苗木未达到成活率的范围进行补植补造,达到苗木成活周期后进行验收。针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165100元的问题,(2)报销接回梁伟产生的差旅费1400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收回多报差旅费。

正在整改问题情况:针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 (2)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其中40万元已按流程完成拨付,机械已安装完毕,目前设备正常运转,已通过县级初验;针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165100元的问题,(1)挪用化解民营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务资金1163700元的问题,目前正积极与财政对接,力争用上缴的罚没收入返还预算资金进行整改;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9215.20元的问题,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并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0日全部送达,目前尚未完成缴纳;针对项目合同超比例签订作业设计编制费、监理合同等费用54420元的问题,经与施工单位协商,已达成初步共识,两项费用合计核减54420元至150000元,目前尚未正式签订合同;针对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晰的问题,一是对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帮助查询原始使用土地证明材料,给予申请补办房屋土地证;二是请县机关事务中心给予工作指导;针对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对2024年以来签订的所有项目合同进行了全面复查,重点核查合同条款中关于项目标的、质量要求、权利义务、付款方式等核心要素的约定是否完整、清晰、无歧义;针对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按照采购文件和沧源县2022年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项目作业设计建设内容,一是新建生物防火林带和林缘带综合建设,二是维护清除林缘、林下可燃物重新修改签订合同,保持合同、采购文件和建设内容一致;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54.09万元的问题,已将44.09万元已录入债务系统并完成债务化解。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7万元不在此次债务化解范围内,市级专班不予纳入。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于2025年2月5日至4月15日,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沧源县财政局下达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8788.1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264.34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523.8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8736.44万元,总支出8788.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5.43万元,当年结余分配51.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紧扣中央“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农业产业提质行动为抓手,推进了重大政策落地。在财务预算方面能够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批复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但在审计也发现,县农业农村局还存在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预算编制不完整、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部分年度会计资料灭失、超范围发放甘蔗种苗补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项目推进不力。

(2)未按任务要求时间完成项目。

2.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未完成。

3.预算编制不完整,金额445419.33元。

(1)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5400元。

(2)结余资金未全部纳入预算440019.33元。

4.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挪用高标准农田中央补助资金10160元。

6.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8426.27元。

7.滞留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80433.6元。

8.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37447.63元。

9.超标准计提项目管理费361100元。

10.个人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3126981.13元。

11.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0000元。

12.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566元。

(1)违规报销差旅费526元。

(2)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40元。

1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分内容不客观。

1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5.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部分年度会计资料灭失。

16.未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

17.单位在职人员兼职未报备。

18.超范围发放甘蔗种苗补贴44415元。

19.多发放机械化深翻开沟补贴15312.90元。

20.违规多发放无人机飞防补贴93473.20元。

21.未按工作实施方案发放补贴,超补贴内容发放补贴。

22.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基础信息不准确,补贴发放准确性无法保证。

23.糖料蔗糖良法良种补贴发放主体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项目推进不力、(2)未按任务要求时间完成项目的问题,要求应强化主体责任,找准工作方法,强化制度落实和工程管理,精准施策,组织好力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及验收;针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应强化主体责任,做好糖料良种良法技术宣传及推广,确保今后我县实施的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严格按照省级绩效指标落实完成。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金额445419.33元,(1)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5400元、(2)结余资金未全部纳入预算440019.33元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收入应编尽编工作。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针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应当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采购编制准确率;针对挪用高标准农田中央补助资金10160元的问题,要求应将挪用的资金及时归还原资金渠道;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8426.27元的问题,要求认真核对,对属一年以上尚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项目结束、终止形成的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针对滞留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80433.6元的问题,要求及时兑付所欠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保障资金专款专用;针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37447.63元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支出问题再次发生;针对超标准计提项目管理费361100元的问题,要求对多计提的项目管理进行调账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计提项目管理费;针对个人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3126981.13元的问题,要求做好坏账计提工作并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查清挂账原因和结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针对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0000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5年4月2日将50000元上缴县财政,该问题已整改;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566元的问题,要求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接待费566元;针对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分内容不客观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标整改提高项目资金绩效达到预期效果,客观评价今后各类项目支出绩效;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的结果上报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处理,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针对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部分年度会计资料灭失的问题,该问题移送县财政局处理;针对未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的问题,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单位内控制度;针对单位在职人员兼职未报备的问题,该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超范围发放甘蔗种苗补贴44415元、多发放机械化深翻开沟补贴15312.90元、违规多发放无人机飞防补贴93473.20元、未按工作实施方案发放补贴,超补贴内容发放补贴等的问题,根据《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上述18-21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基础信息不准确,补贴发放准确性无法保证的问题,要求完善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基础数据,加强各年度资金发放审核,自行清理错报数据,确保补贴发放准确性;针对糖料蔗糖良法良种补贴发放主体不合规的问题,要求今后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发放给非种植主体。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分别在2030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度,督促推进预算执行慢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资产清查与日常监管,定期摸清资产底数,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三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流程,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强化内控监督检查,从源头防范风险。四是严格糖料蔗良种良法补贴监管,落实申报审核 “双把关”与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政策精准落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整改。截至2026年3月31日,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9个 ,正在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4个,已完成整改2个;移送问题6个。

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针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推进不力(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项目推进不力,县农业农村局一是强化前期调研。组织农技人员实地走访、座谈、数据分析,摸清生产条件、需求与痛点,多方研讨制定贴合实际的方案。二是细化任务分解。按种植节令量化阶段目标,明确时间、责任与预期成果,强化检查抽查,确保项目真实规范。三是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乡镇联动的项目领导小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四是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农户、服务组织及基层意见,定期汇总优化,持续改进项目。(2)未按任务要求时间完成项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2024年度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针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金额445419.33元,(1)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5400元、(2)结余资金未全部纳入预算440019.33元的问题,将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切实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预算收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编尽编,高质量完成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针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已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中,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展的修理、保险、用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做好年初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针对挪用高标准农田中央补助资金10160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相关政策,提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账务调整工作,将挪用资金及时原渠道归还;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48426.27元的问题,已于2025年5月13日将该笔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针对滞留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80433.6元的问题,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变更资金用途,目前县人民政府已批准将该资金兑付所欠的动物防疫补助,并于2025年8月21日将资金兑付到农户;针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37447.63元的问题,今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支出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0000元的问题,已于2025年4月2日将50000元上缴县财政;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566元的问题,已于2025年5月12日收回该资金;针对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分内容不客观的问题,一是积极与县财政对接,争取资金尽快将补助资金兑付给养殖户;二是在今后开展所实施的项目的满意度调查程中,要面对面跟项目涉及的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在项目绩效自评中如实反映满意度;三是及时开展已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管护,确保项目“有人管”,提高项目工程利用率;针对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部分年度会计资料灭失的问题,移送县财政局处理,已回复处理情况;针对未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的问题,已于2025年5月30日印发《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会计资料归档保管制度、内部业务监督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改,并印发成册发放至局属各站所;针对单位在职人员兼职未报备、超范围发放甘蔗种苗补贴44415元、多发放机械化深翻开沟补贴15312.90元、违规多发放无人机飞防补贴93473.20元、未按工作实施方案发放补贴,超补贴内容发放补贴等的问题,根据《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糖料蔗糖良法良种补贴发放主体不合规的问题,在今后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种植主体数据,确保补贴对象符合发放规定,杜绝将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发放给非种植主体。

正在整改问题情况:针对超标准计提项目管理费361100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向政府进行请示汇报,并与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调账支付事宜;针对个人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3126981.13元的问题,因整改难度大,正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待报批;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于5月26日向班洪乡人民政府发函,请求协助提供原班洪乡农业综合站油库房拆迁材料;针对糖料良种良法补贴基础信息不准确,补贴发放准确性无法保证的问题,一是配合局办公室制定全局工作方案,提供相关整改条款,使整改更具针对性;二是由牵头整改领导对接南华勐省糖业有限公司具体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沟通,便于具体业务股室进行整改对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2024年农村

公路建设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1月15日,对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2021-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沧源县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建成3个11.13公里,任务目标完成率100%;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道路项目建成3个,完成50条,实际建设里程145.224公里,任务目标完成率80.51%;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完成3个155.499公里,任务目标完成率45.95%;危桥改造项目完成3个,5座桥,任务目标完成率83.33%;养护工程(公路养护)项目完成7个400.289公里,任务目标完成率99.13%;日常养护里程2485.205公里,任务目标完成率100%。沧源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到位16695.00万元,县交通运输局共支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921.14万元,占到位资金41.56%。沧源县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700.52万元,其中村道安防工程1010.52万元,危桥改造370.67万元,养护工程(公路养护)853.27万元,日常养护1466.0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部分建设内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为当地群众百姓创造了出行便利。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还存在部分公路建设未完工、未开工、已完工未验收、已完工未报结算、资金拨付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农村公路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涉及31个项目。

2.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

3.多付施工方工程款102951元。

4.履职尽责不到位。

5.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

6.六个单体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建安工程费超过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

7.九个农村公路项目未经组织交工、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8.沧源县农村公路及桥梁有十二个项目进展缓慢或停工。

9.项目实施地点随意变更,无变更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县农村公路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涉及31个项目的问题,要求在以后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库,须调整的应当严格执行申报程序的规定;针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问题,要求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针对多付施工方工程款102951元的问题,要求及时向施工方追回多付的工程款;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移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处理;针对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的问题,要求督促施工方及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针对六个单体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建安工程费超过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的问题,要求将上述超控制价部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在以后工作中严格编制项目控制价;针对九个农村公路项目未经组织交工、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要求根据项目竣工交付程序,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入账的真实性、完整性;针对农村公路及桥梁有十二个项目进展缓慢或停工的问题,要求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时开工建设,并积极向县财政申请项目资金拨付;针对项目实施地点随意变更,无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遵守项目入库及实施原则,对需要变更的项目应当执行项目变更申报程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2026年3月26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分别在2030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整改。截至2026年3月31日,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4个,其中6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3个、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移送完成整改、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未完成。

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针对县农村公路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涉及项目31个问题。一是在以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库建设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库,确需调整的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二是抓实正在推进的“十五五”交通项目规划工作,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将项目库规范管理要求融入“十五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全过程;三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建立项目“入库—立项—实施—验收”闭环管理体系;针对多付施工方工程款102951元问题,已于2026年2月14日将多付工程款102951元归还原渠道;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已移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处理。2026年1月22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交通运输局业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针对六个单体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建安工程费超过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学习培训,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二是今后的项目,督促第三方严格编制项目控制价,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项目验收结算,严格验收图纸,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到位;针对项目实施地点随意变更,无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变更等程序的学习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今后的项目建设严格遵守项目入库及实施原则,对急需要变更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申请,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三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确保2026年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抓好落实。

正在整改问题情况:针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问题,一是于2026年1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2026年春节交通建设领域维稳资金需求的请示》(沧交发〔2026〕1号)申请资金需求,恳请县人民政府协调加大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力度。二是已约谈停工项目施工企业。三是已与施工方达成约定,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路项目勐省镇勐省农场振兴社区二组、农园社区六组,勐角民族乡糯掌村(班开、大寨自然村),控井村(一、二组自然村)等建设项目计划年后复工复产,东定河桥建设项目计划年后开工建设。四是针对其它项目,正在与有施工能力强的企业磋商,待达成协议后,及时组织招标程序,确保项目早日开工;针对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台账;二是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结算清理工作专班”;三是安排专人督促施工方及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并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四是督促施工方加快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审核、装订及归档工作;针对9个项目存在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情况的问题,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编制项目资料并提交至我局,待资料审核签订无误后,按竣工交付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二是农村公路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接养护;针对县农村公路及桥梁有十二个项目进展缓慢或停工的问题,一是与施工能力强的施工方沟通明确是否能完成所建设的项目;二是请求县政府协同与施工方开展三方协商,签订正式补充协议;协议中明确施工方实施金额、实施期限,同时约定后续资金返还与工程进度款支付联动机制,确保施工方实施权益可保障、回款可预期;三是积极向县财政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确保已停工项目复工复产,未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沧源佤族自治县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九条的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于2025年9月5日至10月31日,对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勐来乡人民政府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勐角乡人民政府下辖9个行政村、611个村民小组,区域内分布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勐来乡人民政府下辖9个行政村、87个村民小组,区域内分布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或村集体自行委托管理的村级资金共计6275.51万元(含2022年结余结转至2023年资金1568.66万元、2023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727.59万元),支出4533.87万元,期末余额1741.64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两个乡镇共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42个,确权并移交村级管护运营的公益性资产18项4643万元、经营性资产9项2073.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勐角乡人民政府、勐来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财政资金及其形成资产核算管理的相关决策部署,采取制定村级财政资金及资产核算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资金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开展村级财务人员专项培训、推行“村账乡管”闭环监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清查核实等措施促进村级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显著提升,资金拨付效率较此前提高;村级资产底数基本理清,财务核算流程进一步优化,切实筑牢了村级财政资金及资产安全管理防线。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两个乡镇存在违规出借产业发展资金、到期未收回借款本金、以借款名义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挪用财政专项资金650000元。

2.违规出借产业发展资金1493460元。

3.挪用产业发展资金192949.06元。

4.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413349.98元。

5.到期未收回借款本金50000元。

6.补助资金100000元长期闲置,未能发挥作用。

7.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各项租赁费8000元。

8.违规报销会议餐费300元。

9.多个村购入达标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价值440878.90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10.芒公村“合作社”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职责。

11.订立经济合同不规范。

12.项目未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提前验收。

13.土地承包签订合同超期限。

14.项目用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15.资金未到位而导致项目停滞。

16.未按资产台账内容录入资产真实原始价值。

17.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将资产移交确权。

18.管理机制不健全有三项经营性资产低效运行(涉及资产原值7460000元)。

19.两项经营性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530000元。

20.资产租赁未签订租赁合同。

21.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53203.54元。

22.未及时收取资金占用费及分红款105825元。

23.未及时向6人收取中华蜂承包费44590元。

24.违规调整村集体经济收入。

25.未及时与农民结算农产品收购价款。

26.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650000元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挪用的650000元资金原渠道归还;针对违规出借产业发展资金1493460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要督促沧源佤族自治县红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时间表、将整改目标细化分解至年度整改任务并有序推进,及时收回出借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针对挪用产业发展资金192949.06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时间表、将整改目标细化分解至年度整改任务并有序推进,将挪用的产业资金原渠道归还,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勐来乡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时间表、将整改目标细化分解至年度整改任务并有序推进,将挪用的产业资金原渠道归还,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413349.98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沧源县勐来乡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将曼来蜂蜜加工厂建设结余资金140443.90元缴入县级财政,督促沧源县勐来乡永安村奔藕竹笋种植专业合作社竹笋加工产业结余资金50134.25元、沧源县勐来乡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蜂箱承包费、入股本金等222771.83元缴入勐来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今后的资金支付中,认真核实资金性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针对到期未收回借款本金50000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应督促丁来村委会及时收回出借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针对补助资金100000元长期闲置,未能发挥作用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莲花塘村金龙互助社(现村合作社)认真研究使用好该补助资金,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各项租赁费8000元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督促勐甘村、糯掌村及时收缴欠缴租赁费8000元;针对违规报销会议餐费300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沧源佤族自治县红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收回违规报销的会议餐费,并在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多个村购入达标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价值440878.90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村级代理中心及勐来乡村级代理中心要全面盘点,对未入账资产及时核实资产名称、数量、规格、采购金额、使用状态及存放地点,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工作,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完整;针对芒公村“合作社”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职责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督促芒公村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社”2024年至今的账务进行全面梳理补记,确保符合制度要求,限期追回缺失单据,对无法追回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确认,制定好《合作社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办法》,明确交接内容、流程及责任划分,要结合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抓好源头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针对订立经济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纠正曼来村委会、沧源县勐来乡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订立合同不规范的问题,遵循集体资金有偿使用原则,督促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切实维护集体的利益;针对项目未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提前验收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加强项目建设决策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立项—建设—验收—资金拨付”闭环监管制度,将项目进度、质量验收与资金支付直接挂钩,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针对土地承包签订合同超期限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指导辖区内各村组建立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起草、民主决策、审核备案、履约跟踪等全流程规范,对已签订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开展专项清查,重点核查期限、程序合规性,及时整改类似问题;针对项目用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尽快完善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相关规定;针对资金未到位而导致项目停滞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积极协商、督促两家旅游公司限期履行投资内容,要梳理项目管理流程,完善政府引入社会资本管理方式及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项目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按资产台账内容录入资产真实原始价值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村级代理中心按照“三资”管理要求,按照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规范录入资产台账,保障资产的完整及安全;针对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将资产移交确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及时进行资产确权移交各村管理,并进行资产录入;针对管理机制不健全有三项经营性资产低效运行(涉及资产原值7460000元)的问题,要求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督促勐甘村、勐角村、控角村,结合当地产业资源,有效盘活现有资源资产,加强对帮扶产业项目科学研判,规范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实施全程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两项经营性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530000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拱弄村、丁来村完善运营方案,积极盘活经营性资产,加强对资产的管护运营;针对资产租赁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公撒村、拱弄村、沧源佤族自治县红岩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合同台账,及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及时收取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并报乡政府备案;针对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53203.54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沧源佤族自治县红岩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归还班列村集体收益;针对未及时收取资金占用费及分红款105825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沧源佤族自治县红岩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丁来村及时收取以上应当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针对未及时向6人收取中华蜂承包费44590元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曼来村及时收取中华蜂承包费,并将承包费缴入村级委托代理中心纳入监管;针对违规调整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以上各行政村的收入,今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分配村集体经济收入;针对未及时与农民结算农产品收购价款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勐来乡宏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积极对接协商,必要时采用法律途径,及时清算,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针对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勐来乡人民政府督促班列村、英格村、丁来村、公撒村、勐来村全面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调整,确保账实相符。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 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分别在2030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细化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构建资金使用闭环管理。二是围绕资金保障与项目合规,分“应急处置”与“前置规范”两类明确管理要求。三是围绕经营性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四项核心机制。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勐角乡人民政府及勐来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整改。截至2026年3月31日,8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1个立行立改类问题、3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5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

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针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413349.98元的问题,永安村奔藕竹笋种植专业合作社、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两个合作社已将账户结余资金413296.32转入村级账户,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各项租赁费8000元的问题,未及时收取的房租已全部收缴存入村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报销会议餐费300元的问题,乡政府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捌某某已将会议餐费300元退回至沧源县红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已完成整改;针对多个村购入达标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价值440878.90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乡村级代理服务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未入账资产已补录入账,已完成整改;针对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将资产移交确权的问题,勐来乡勐来村大寨农场品建设项目、勐来乡永安村烤烟烘烤房建设项目已完成确权并分别移交给勐来村和永安村,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调整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已将2024年每个村3.5万元的分红分配到各村,已完成整改;针对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经核实班列村生物性资产台账中华蜂账面数量0,已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将生物性资产实核数修改为0元,确保账实相符;将英格村、丁来村、公撒村、勐来村四个村购买的商铺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已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问题情况:针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650000元的问题,勐角乡政府已制定五年分步足额归补计划,确保挪用资金全额补缴到位;针对违规出借产业发展资金1493460元的问题,勐来乡红岩公司已向临沧沧源县夏至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履行还款协议通知,向云南华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源分公司出履行还款协议通知责令其及时还款。继续入户积极向村民收缴垫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垫付的幸福工程款。继续与县旅投公司对接,要求及时兑付崖画谷景区土地流转金给令崖画旅游合作社后归还借款;针对挪用产业发展资金192949.06元的问题,红岩公司正在收取2020年以来应收未收的水费、垃圾费等收入弥补支出超出部分,督促曼来村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归还挪用资金;针对到期未收回借款本金50000元的问题,正积极和沧源县崖画村春韵茶叶有限公司对接,要求其制定还款计划并及时归还借款;针对补助资金100000元长期闲置,未能发挥作用的问题,已将任务反馈至莲花塘村,勐角乡人民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要求莲花塘村委会认真研究使用该补助资金,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芒公村“合作社”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职责的问题,一是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已督促芒公村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合作社”2024年至今的账务进行全面梳理补记,现正稳步推进合作社账务整理工作;二是限期追回缺失单据,及时补齐财务原始凭证,对无法追回的单据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确认。三是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已督促芒公村制定好《合作社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办法》,明确交接内容、流程及责任划分。四是制定会计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会计能力提升行动”,分阶段实施基础培训、进阶培训、专项技能培训;针对订立经济合同不规范的问题,曼来村委会、沧源县勐来乡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和沧源县中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借款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借款期限和资金占用费事宜;针对项目未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提前验收的问题,该项目实际批复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装修工程未纳入该资金使用范围,截止2024年11月主体工程已顺利竣工,满足验收标准。验收仅限490万元主体工程部分,乡政府可依规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资产移交同步仅限该主体工程,确保翁丁村规范管护。后续装修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源景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待项目全面完工后,将统一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整体验收,重新厘清各方资产权属;针对土地承包签订合同超期限的问题,已书面告知谢某某合同违规之处,按程序废止原合同。与谢某某协商后依法重新签订规范合同,将期限调整至法定范围内。该事项由乡镇农经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签订后及时录入“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备案;针对项目用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该项目实际占用农用地(林地),现已纳入村庄规划,已上报《沧源佤族自治县2026年度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计划》至县自然资源局,同步咨询报件办理流程、起草用地请示,全力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针对资金未到位而导致项目停滞的问题,截至2024年11月,主体工程已顺利竣工并通过乡级初验。后续装修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源景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装修工程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两栋民宿(民宿一、民宿二)已完成装修,现已签订相关运营投资协议,正式投入运营;针对未按资产台账内容录入资产真实原始价值的问题,组织全乡各村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的规定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建立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建立健全资产信息,详细记录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构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信息,目前正在按核实情况规范录入资产台账;针对管理机制不健全有三项经营性资产低效运行(涉及资产原值7460000元)的问题,一是勐甘一组养殖圈舍项目,待养殖环境改善、市场形势向好后,优先积极动员农户恢复集中养殖,逐步扩大养殖规模,若农户实在不愿意养殖,将综合研判资产运营实际,统筹谋划引进符合条件的专业承租方开展规模化养殖,按程序调整资产属性,重新界定为经营性资产,切实提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二是勐角村蔬菜冷藏保鲜项目,2025年12月6日,勐角村已与云南锦泓玉药中药材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月租金5000元,半年一签,目前已收租金3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拓宽招租渠道,引进优质承租方,进一步提升资产收益;三是控角村养蜂产业项目,目前经多方招引仍无企业承租方的实际情况,该村计划把现有蜂箱资产调配给村内农户自主养殖,养殖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目前乡级层面正与农业农村局对接沟通,按规范流程推进该项目资产由经营性资产调整为到户类资产的相关申请工作,确保资产调整及农户承接养殖工作合规落地;针对两项经营性资产闲置,涉及资产原值530000元的问题,拱弄村已将养猪厩舍改造成养鸡场用于养鸡;丁来村苗圃基地正加快招商引资,积极与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洽谈招租事宜;针对资产租赁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问题,公撒村、曼来村已与合作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因沧源县亚邦养殖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近期在境外处理业务,拱弄村暂未与沧源县亚邦养殖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针对侵占村集体经济收入53203.54元的问题,红岩公司已聘请云南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理清账务后退回留存部分;针对未及时收取资金占用费及分红款105825元的问题,一是红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1月2日向沧源县亚邦养殖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沧源县亚邦养殖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并于2026年1月21日向沧源县人民法院递交对沧源县亚邦养殖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又于2026年1月10日向云南华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源分公司出履行还款协议通知责令其及时归还资金及占用费;二是与沧源县崖画村春韵茶叶有限公司对接,要求其制定还款计划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针对未及时向6人收取中华蜂承包费44590元的问题,承包蜂箱的蜂农由于饲养的蜜蜂处于亏损状态,导致所交回的蜂蜜款不够抵扣蜂箱承包费,已向沧源县勐来乡百花岭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红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曼来村委会提出申请减免部分承包费,待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给予答复;针对未及时与农民结算农产品收购价款的问题,勐来乡政府已联系勐来乡宏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陈宏和沧源百合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黎某某,责令其梳理合作期间的相关事宜,同时收集相关资料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农户利益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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