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000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沧源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全县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指导学校、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办理涉台事务,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等工作,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联党组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1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1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9.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20.指导乡镇、部门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认真组织统战干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新思想,理解和贯彻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2.年内召开全县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一场次。
3.做好民主协调工作,年内召开全县统一战线情况通报会、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会各1场次。
4.进一步完善党外知识分子数据库,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发现、培养、使用党外干部,加大推荐使用力度。
5.配合做好农工党中央、农工党湖北省委对口临沧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和帮扶试点工作。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沧源的调研活动,积极引导他们为沧源经济社会发展议政建言、献策出力。
6.举办党外干部培训班1期,选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7.完成云南省电子政务内网统战业务信息系统节点建设。
8.完成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7.75万元。配合上级统战部门对2018年度宗教场所修缮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积极向上争取宗教场所修缮补助经费,并安排使用好上级补助经费。
9.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
10.牵头完成市、县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11.牵头完成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方面的工作。
12.完成涉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13.制定部机关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完成涉及脱贫攻坚、挂包帮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14.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15.继续深入实施好兴边富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国家、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完成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4446.66万元目标任务。
16.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7.指导县级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选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宗教团体组织的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面。
18.引导和促进宗教中国化,积极推进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外(缅)籍僧人入住境内佛寺的依法、规范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省、市级和谐寺观教堂。
19.创新开展全县民间信仰工作情况调研,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民间信仰管理办法》,促使民间信仰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20.规范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抓好落实。完成129所宗教活动场所换证登记工作。
21.继续抓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落实重大(重点)工作任务交办督查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专题会议交办的7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 充分发挥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加强与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指导各乡镇开展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22.负责部门定点挂包村脱贫攻坚全面工作。
23.年内召开县工商联执委会至少1场次。
24.加大非公经济人士培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25.做好经济服务工作,抓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两个“10万元”工程,不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
26.积极推动光彩事业发展,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
27.认真做好商会及会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落实好会员联系制度。
2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协助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促成非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政府部门制度的健康开展,促进政商交往规范化。
29.组织完成班老侨乡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30.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华文教师培训班、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各2期。做好外派教师选派和培训以及外出相关手续的协调服务工作。
31.配合做好华文教材配送及需求量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缅甸掸邦第二特区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就学的100名学生寒暑假出入境服务工作。
32.积极向上级侨务部门争取国内侨务工作项目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困难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争取高中困难侨生生活补助。
33.加强同海外爱国华侨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谊,主动加强联系,积极牵线搭桥,热情协调服务,积极向国内各类华商推荐我县招商重点项目,引进更多企业到沧源投资兴业。
34.做好全县侨情年度统计工作,及时更新归侨侨眷及海外侨胞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35.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36.完成涉及宣传思想文化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37.加强“沧源统战”微信公众号管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各类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县级有关部门的信息任务。
38.继续做好我县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基地申报工作,力争2019年申报成功。
39.健全完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基本情况资料及代表人士数据库。
40.继续巩固我县勐董镇与台湾苗栗县泰安乡友好乡镇这一平台,推动沧台交流品牌—“阿里山·阿佤山”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同台湾的人员互访和联谊交流,推进沧台经贸、农业、旅游、科教、文化等交流合作。
41.积极主动服务,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同县招商局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热情做好牵线搭桥、协调关系、跟踪服务等工作。
42.准备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全市统战工作暨对台工作会议精神的材料。
43.协助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44.完成涉及保密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45.完成涉及综治维稳(依法治县)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46.协同人大、政协、民政等部门完成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各项工作和依法治县法治建设工作,并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210005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因我部于2018年5月从县委财务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分立出来成为一级预算单位,故相比上年无数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41892.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052.92元,占总支出的71%,相比上年无数字;项目支出601840元,占总支出的29%,相比上年无数字;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因我部于2018年5月从县委财务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分立出来成为一级预算单位,故相比上年无数字,无增减原因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0052.92元。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各类福利工资、津贴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840元。相比上年无数字。其中,侨联侨办工作经费5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加强同海外爱国华侨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谊,开展全县侨情年度统计工作,班老侨乡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开展华文教师培训班、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和配合做好华文教材配送及需求量统计、上报工作等各项工作开支;统战专项资金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针对港澳台侨、民族宗教、非公经济、非党干部及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各界人士和统一战线领域各方面的工作调研开支;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11840元,主要用于开支困难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高中困难侨生生活补助;中央华侨事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勐董镇帕良村、糯良乡贺岭村和岩帅东勐村贫困归侨侨眷种养殖业发展扶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892.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相比上年无数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用于困难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高中困难侨生生活补助。干部职工各类福利工资、津贴补贴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208类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30137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统筹外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213类农林水扶贫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用于开展勐董镇帕良村、糯良乡贺岭村和岩帅东勐村贫困归侨侨眷种养殖业发展扶助资金;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9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相比上年无数字。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604.21元,支出决算为85604.21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84.2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2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比2017年无数字。因我部于2018年5月从县委财务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分立出来成为一级预算单位,故相比上年无数字,无增减原因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84.21元,占91.2%;公务接待费支出7520元,占8.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相比2017年无数字,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84.21元,相比2017年无数字。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相比2017年无数字,购置车辆0辆,相比2017年无数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84.21元,相比2017年增加78084.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一战线领域和脱贫攻坚下乡、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20元,相比2017年增加75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相比2017年无数字,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领导,各民主党派,台侨胞的相关调研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与上年一致。
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减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历年及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增0%。
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
本单位历年及2018年无财政专户资金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未开展相关工作。
本单位历年及2018年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00元,相比2017年无数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038.5元、印刷费9435.98元、邮电费1036.22元、差旅费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39元和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11250.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582323.72元,其中,流动资产81800.72元,固定资产5005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我部于2018年5月从县委财务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分立出来成为一级预算单位,故相比上年无数字,无增减原因对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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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2323.72 |
81800.72 |
500523 |
0 |
376773 |
0 |
121950 |
0 |
0 |
1800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0元,相比上年无数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