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督新格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医保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保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热心公益活动,善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支持医疗保障事业,自愿无偿参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医药、护理、财务会计、计算机信息应用、医保政策等知识,并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
(四)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入员不能参加选聘医保社会监督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医保领域行政处罚的;
(三)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保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并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与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全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情况,并对完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权益等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约、违纪、违法行为;
(五)根据医疗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受邀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其他有利于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规定填报《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报名表》报名;
2.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及名额,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二)审核。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对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县医疗保障局对拟入选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医疗保障局聘用,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请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六、报名地点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金旺路13号)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附件1)或《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咨询电话:0883—7127725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