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和《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更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等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专项调整工作,成果于2019年12月26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开展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三个乡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专项调整工作,成果于2019年11月6日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验收合格。经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成果予以公告。
附件:1. 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专项调整成果表
2. 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图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专项调整成果表.docx
附件2: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集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图 .jpg
附件2: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集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