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8月2日发布了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沧政征预公告〔2023〕13号),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10月23日前完成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权属面积变化情况
该项目权属以实地调查为准,申请用地权属面积未发生变化。申请征收面积88.4508公顷,涉及3个乡(镇)7个村委会40个村民小组。
二、征地前期工作变化
1.征地土地预公告
征收目的、征收面积均未发生变化。
2.现状调查报告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中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未发生变化。
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该项目拟征收范围未发生变化,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8月完成《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工作,并于2023年8月28日经自然资源局等各部门联合审查,最终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作出准予实施的决定并报沧源佤族自治县政法委备案。本次报批范围均在风险评估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开展土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范围、征地区片未发生变化,土地现状调整为农用地87.7240公顷(耕地7.0855公顷、园地10.8356公顷、林地67.2344公顷、草地0.1061公顷、其他农用地2.4624公顷),建设用地0.6403公顷,未利用地0.0865公顷。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
5.补偿登记表
涉及青苗补偿登记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其他地上附着物登记表均未发生变化。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补偿金额增加328.3948万元。征收土地涉及的相关权利人已重新对土地补偿登记表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已按要求进行公示。
县 | 涉及乡、镇 | 涉及村委会 | 区片 | 2020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征地补偿费用 | 202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征地补偿费用 | 差值 |
沧源 | 芒卡镇、糯良乡、班洪乡 | 芒岗村民委员会、莱片村民委员会、糯良村民委员会、南板村民委员会 | I | 2084.1354万元 | 2412.4302万元 | 328.2948万元 |
芒卡镇 | 南腊村民委员会、白岩村民委员会 | II | ||||
芒卡镇 | 焦山村民委员会 | III |
6.补偿安置协议
涉及青苗补偿协议、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协议、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均未发生变化。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已按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重新签订。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