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沧源边境管理大队在侦办案件中清理了一批无人认领车辆(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一年(自2025年05月27日至2026年05月27日)。请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到沧源边境管理大队认领。
逾期不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沧源边境管理大队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