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zwfwglj/2025-00005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2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刘如娥 浏览:883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30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落实县政府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事项进驻;指导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  

(3)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

(4)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

(5)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出建议;受理对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

(6)对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和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合力做“加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全面整合项目资源,推进服务场所标准化。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改扩建工作。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沧政办发〔2023〕37号)要求,按照“三个一批(建设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四个统一(名称标牌统一、窗口式服务统一、事项和服务统一、网办平台统一)和九个有(有标识、有场所、有窗口、有设施、有网络、有人员、有事项、有办件、有评价)”的要求,指导乡村规范建设好乡村便民服务场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目前,乡级:2024年度计划“规范一批”1个,完成1个(岩帅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率100%;计划“示范一批”1个,完成1个(勐董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率100%。村级:2024年度计划“规范一批”23个,完成23个,完成率100%;计划“示范一批”1个,完成1个(勐董镇龙乃村便民服务站),完成率100%。全县累计完成规范化建设87个(其中:乡级“规范一批”8个,“示范一批”2个。村级“建设一批”6个,“规范一批”67个,示范一批4个),累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规范化率的82%。目前,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总面积3027㎡,设立工位69个,设置综合窗口、医保、社保、公安综合、投资项目审批、涉企服务、不动产登记、税务服务等标准化服务专区;现共有33个部门55名窗口人员进驻大厅开展服务,其中:综合窗口服务人员9名。

2.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全面推进应进必进,实现“一门受理”。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版)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开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和进驻

政务大厅情况核查,全面清理部门事项“明进暗不进”。《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中涉及的27个部门及《目录》外的税务、消防、供电、供水、烟草、刻章等共33个部门55名窗口人员进驻大厅开展服务。目前,应进驻事项537项,实际进驻537项,进驻率达100%。二是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现“一窗受理”。投入122.55万元,配置综合窗口办公设备、排队叫号系统、好差评系统等,政府购买9名综合窗口人员,24个部门的28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2024年1-12月,综合窗口共受理办件3930件,现场办结3568件,咨询导办12948人次。三是积极推行主题集成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积极发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筹协调作用,根据省、市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各“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进行“一事项一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全县共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培训会和协调会56次,并于9月19日和11月27日,分别组织召开全县“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和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会。2024年以来,共有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4个部门领导先后到政务服务大厅以亲身办、陪同办等方式开展线上平台和线下窗口走流程活动,14个部门均完成撰写并报送体验报告,12个部门共发现问题16个,细化整改措施16个,已完成整改13个。根据全省统一的2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建立了由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综合窗口组成的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主题事项线上线下测试,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平台实现“一窗受理”。2024年1至12月,共办结各类“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4972件。其中:全流程线上办理件461件(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222件、开办餐饮店“一件事”36件、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51件、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2件、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2件、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8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件事”4件、退休“一件事”47件、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17件、信用修复“一件事”28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38件、残疾人服务“一件事”5件、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1件),线上线下融合办理4511件。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共26人,梳理帮办代办事项256项。2024年1至12月,共开展帮办代办26497人次,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打印、复印、传真等便民服务6906人次,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增强。四是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广运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县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根据临沧市2023年度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情况和2023年“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情况,开展提标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效能,推动“一网通办”,全县共排查出办事指南问题867个,已完成整改867个,整改率100%。建立两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和公安政务24小时自助超市),让企业和群众随时来随时办。目前,县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共完成承接、指派和发布服务事项清单1491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93.01%,“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为85.9%,即办件率为47.8%。2024年1至12月,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各类办件107166件,办结106920件,办结率99.8%,接收群众咨询79015人(次),满意率99.99%。五是动态调整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及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经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梳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4年版)》52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前我县推行的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共50项。

3.强化工作作风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严格执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工作日考勤、窗口AB岗位工作、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干就干好”的政务服务作风,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2024年1至12月,共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周例会40次,向各进驻部门通报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运行情况12次,累计评选出8名“党员先锋岗”、16个“优质服务窗口”、32名“优秀服务标兵”,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光荣榜”上进行公示。

(二)大力做“减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承接编制完善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目前已按要求编制公布25个部门(因上级部门未公布,县级4个部门暂未编制公布);持续开展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汇聚、公布工作,不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运用。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监管工作动态和监管行为采集的数据汇聚和信息发布。全县各部门共在平台上认领监管事项897项,完成检查实施清单846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99.18%;数据汇聚准确率100%;监管覆盖率74.8%;风险预警线索处置率100%。三是梳理编制《沧源佤族自治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梳理编制《沧源佤族自治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并报县政府审定印发,督促涉及部门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管理。四是开展乡镇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抽调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分别对涉及的13个县级部门、10个乡镇开展摸底评估工作,通过到乡(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会、问题答疑会、书面征求意见及常务会议审定,形成《沧源佤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调整优化后勐董镇赋权事项共121项、其余9个乡(镇)各130项,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在赋权事项动态调整的基础上,10个乡(镇)依法更新公布权责清单,其中:岩帅镇、勐省镇、单甲乡、糯良乡、勐来乡、勐角乡、班老乡各213项;班洪乡、芒卡镇各215项;勐董镇204项。

(三)倾力做“乘法”,交易环境优化提升

努力打造沧源“阳光交易”品牌,结合实际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应进必进”,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做好入场交易项目信息核验工作并及时对外发布,严格落实评标区封闭管理,规范评标区域场所和设施服务流程。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质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透明、优质高效。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各行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开标、评标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开评标区现场工作秩序的管理,开展不定时巡检,杜绝监控视频不规范问题,不出现不按规定佩戴身份标识牌、非评标专家随意进入评标室、在评标室使用通讯设备、非评标专家操作评标电脑等问题。围绕企业办事痛点,狠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流程,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进程。2024年,全县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88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49个,政府采购34个,土地使用权2个,国有产权2个,矿业权1个。交易金额达106874.69万元,节约资金2010.39万元,节约率1.85%(从近三年交易数据分析显示,2022年的131个交易项目,交易金额27.19亿元,2023年的119个交易项目,交易金额35.48亿元,2024年的88个交易项目,交易金额10.69亿元,比2022年同期减少43个项目16.50亿元,比2023年同期减少31个项目24.79亿元,交易项目数、交易金额均呈递减趋势)。通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各类交易项目网上开标100%“不见面”。二是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2024年开展全省跨州市“大循环”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共50场次,提供远程评标客场服务42场次。三是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降低交易成本。继续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2024年办理退还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167笔,共计371.6万元,累计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287.82元,确保“应退尽退”,未出现保证金沉淀情况。依规减免投标保证金6615.11万元,降幅为68.69%;为7个政府投资项目26家参与投标企业累计免收取投标保证金约300万元;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累计为360家提供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1487.10万元。累计有58个政府投资项目209家投标企业采用保函(保险)代替投标保证金,释放企业资金1702.3万元,占投标企业总数的27.39%,有效缓解投标人筹措资金的压力,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紧盯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环节,健全项目“一项一档”。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档案“一项一档”归档建设,助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步入信息化、智能化时代。截至目前,已完成788个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的归集。五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和云平台电子卖场工作。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全流程电子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将“零跑腿、不见面”的理念贯穿始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为财政投资节省资金。全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2宗,成交总价861.474万元;矿业权1宗,成交价2242.95万元;政府采购1宗,成交金额1599.61万元、节约资金657.56万元、节约率29.13%;电子卖场上架商品396件,完成采购交易数939笔、采购总金额1316.49万元;完成框架协议交易订单447单,交易额502.17万元;入驻政采云平台供应商21家。采购流程的更加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的全面实行,增强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全年未发生质疑、投诉事件。

(四)着力做“除法”,廉政建设风清气正

一是提高自律意识。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共组织学习19场(次)违纪案件及查处情况;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等警示教育3次,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部署会议2次,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2次,召开警示教育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开展党组书记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次,全局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提醒谈话75人次,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1人次。三是强化风险防范。2024年以来梳理单位风险点15个,制定防控措施15个,个人风险点27个,制定防控措施45条。四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2024年1至12月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2次,组织收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学习内容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2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43场(次)516人、领导干部上讲堂8次、社区服务4次,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51场(次)612人次,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8次54人(其中:支委会2次6人,党员大会3次25人,讲党课3次23人),举办读书班一期10人,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24人,召开警示教育会1次10人,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31人,开展主题党日学习2次19人,领取云岭先锋APP学习资料包10人,利用局例会学习7次80人,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佤山政务之声”广播站学习播报17次1207人。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交易监管股、信息技术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属行政单位,现为“三局三中心”工作体系,三局指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三中心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及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4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0万元,下降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0万元,下降2.2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综合窗口改革项目资金减少;二是行政人员调动,减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5万元,占总支出的53.52%;项目支出206.30万元,占总支出的46.48%;本单位2024年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0万元,下降2.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1万元,下降7.2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行政人员减少1人,经费相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42万元,增长4.2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管理局房屋租赁补助经费支出7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人均基本支出16.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30万元。其中,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政务服务管理局春节化债资金项目经费及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金共3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

二是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办公电子政务网络服务采购项目经费、政务中心运行补助经费及政务大厅网络运行经费共35.14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及大厅网络费及全县电子政务网络费用,共有203个单位接入使用(县级单位72个、乡镇便民中心11个、乡镇中小学25所、村社区95个)。

三是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项目资金及县级政务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共67.4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窗口”项目设备、服务采购及电子化交易平台搭建及设备采购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政务服务管理局房屋租赁补助项目资金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0万元,下降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1%。减少的原因一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综合窗口改革项目资金减少;二是行政人员调动,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租赁费支出及县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6.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1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4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6.2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底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6.2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6.2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万元,下降36.2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厉行精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4年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费用。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7.3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84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政务中心窗口增加,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4万元、差旅费1.31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7.1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6.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817.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8.18万元,固定资产121.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94.1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2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3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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