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办公室地址: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83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712128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产业安全、国防动员、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及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县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县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核准;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工业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上级部门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地方性科技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推动实施。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四)牵头负责建立推动全县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和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县级科学事业经费、科技三项经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拟订县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六)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七)牵头负责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省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和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及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选派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统筹组织做好全县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科学技术奖工作。

(二十二)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三)提出科技扶贫、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三张牌”、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科技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相关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

(二十四)统筹负责沧源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编制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评估工作;负责创新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就宣传和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十五)指导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宣传部在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和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应急工作。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以及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县食盐行业管理,确保食盐供应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检测,公布人群碘营养状况,防治碘缺乏病危害。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政府食盐储备和管理、应急调运等工作。

3.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照办理。

沧源佤族自治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和园区管理股、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工业股、中小企业管理股、信息产业股、煤炭行业监督管理股和科技综合管理股8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