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轮乡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发〔2018〕123号)要求,在班洪乡人民政府、单甲乡人民政府自评、申报的基础上,2022年11月14—16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建评估组对2个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督导、严格评审,拟认定班洪乡为“教育工作先进乡”、单甲乡为“教育工作合格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7121546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