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重点工作任务交办清单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目标任务交办清单》等文件要求,在全县教育工作成员单位自评、申报的基础上,2023年8月14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建督导评估组对32个教育工作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督导、严格评审。经过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现将督导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教育工作优秀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
二、教育工作合格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妇联。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7121546
电子邮箱:cyxdds@126.com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3年8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