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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董镇)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日期:2025-08-08 16:11 作者:李洪光 来源:勐董镇 浏览:461次 字体:【

1 总 则

1.1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切实落实防御山洪灾害的防灾、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充分发挥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建立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和沧源县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3目标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共同抗灾、保安全、求发展,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1.4编制原则

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突发性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山洪灾害包括: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农村基础设施造成重大影响的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

2 概况

2.1自然状况

勐董镇位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东接糯良乡,西邻班洪乡,北连勐角乡,南与缅甸接壤,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是一个集山区、半山区、郊区、坝区四位一体的农业城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01′50″至99°19′58″,北纬23°03′45″至23°13′17″之间。勐董镇中缅边境线长41.484千米,共有13个号17个界桩,距中缅边界直线距离6公里,耿沧二级公路穿城而过直通境外,镇政府驻地距离缅甸佤邦首府210公里,属国家二类口岸。

2.2地形地貌土壤植被

全镇国土总面积263.43平方公里。全镇共有耕地面积26675.85亩,人均耕地面积1.45亩,其中:水田面积9477亩,旱地面积17198.85亩。全镇最高海拔2499米,最低海拔1230米,森林覆盖率73.81%。

2.3气象水文

勐董镇具有气候温和,四季之分不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分明、降雨充沛,立体气候显著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7.5℃,年平均降雨量1756毫米左右,降水大部分集中在5~10月。自然灾害主要以洪涝、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2.4社会经济

勐董镇辖勐董、白塔、永和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龙乃、芒摆、永冷、帕良、坝卡、刀董、芒回7个村民委员会,71个自然村,89个农村组,41个城镇组。全镇总户数14160户,总人口42555人,其中城镇人口9544户24110人,乡村人口4616户18445人,少数民族人口36207人。居民以佤族为主体,傣、汉、拉祜、彝等多民族杂居。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34405.09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2551元。

2.5水利工程

我镇境内水利工程众多,共建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61件,有水库4座,即:勐董水库(坝高61米,库容1400万立方米)、达董水库(坝高61米,库容1400万立方米)。羊冷水库(坝高10米,库容10.7万立方米)、糯赛水库(坝高25.7米,库容10.6万立方米)。水塘1座,即:坝卡水塘(坝高17米,库容5万立方米)。大小河道25条,勐董水库坝后电站1座。

3 山洪灾害防御防治现状

3.1历史山洪灾害

由于受强降雨的影响,我镇土壤成分复杂,部分辖区土质疏松极易发生山洪地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沟深坡陡,沟道两旁泥沙堆积,强降雨时水流冲刷泥沙,极易形成泥石流。是易发生自然灾害区域之一,2011年7月20日,我镇遭到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降雨量大,来势猛,时间长,致使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据统计,全镇4个村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2205户,9096人,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2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我镇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来看,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

每年汛期暴雨信息全靠县防汛办与县气象局电话通知我镇,再由镇政府电话通知各社区、村支书,再由各社区、村里电话通知各组长,最后由组长通知到户。目前这种靠电话或派人通知群众的信息传递滞后的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山洪灾害紧急避险的需要。

2、防御工程措施较少、非工程措施薄弱,防御工作难以全覆盖。经实地调查,我镇区域内真正能防御山洪灾害的工程措施比较少,仅有气象雨量简易监测站点29个点,有气象广播站7个点,有雨量自动监测点3个,致使每次发生山洪灾害时,只能听天由命,任山洪泛滥成灾。

3、内涝行洪不畅,大面积泥沙堆积,各种碴物导致泥石流、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防御、防治难度较大。

总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社会全民性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防御系统工程,要搞好山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洪水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对社区、村、组的群众进行群策群防的知识宣传,加强现代化通讯网络建设,做到能随时掌握区域内的雨情、水情、灾情,传递山洪避险信息。

4 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4.1危险区和安全区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我镇各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地段及各处地质灾害点均划为危险区。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难场所。各社区、村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选择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划为安全区。

5 组织指挥系统

为了建立我镇防汛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有关防汛文件精神,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和领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勐董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防御实行统一领导,各社区、村、各部门按照协作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防山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5.1组织指挥机构

为有效防御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农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山洪灾害,切实加强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勐董镇防汛指挥部成员

防汛职务

姓名

行政职务

指挥长

李继云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李智眸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王晓江

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

李城祥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成员

郭凤馨

镇副镇长

成员

谢  烨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

田  华

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卫  冉

财政负责人

成员

张映燕

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

李洪光

镇安监员

成员

杨熊静

水务工作人员

成员

肖三选

帕良村支书、主任

成员

赵学华

永冷村支书、主任

成员

赵爱军

龙乃村支书、主任

成员

李红光

白塔社区支书、主任

成员

陈  强

刀董村支书、主任

成员

李海亮

坝卡村支书、主任

成员

鲍  辉

永和社区支书、主任

成员

贺  平

勐董社区书记、主任

成员

王丽红

芒回村支书、主任

成员

肖  明

芒摆村支书、主任

成员

王学正

勐董供电所

成员

王福聪

电信公司

成员

陈梦媛

勐董自然资源所

成员

白蓉蓉

勐董卫生院院长

5.2职责和分工

镇山洪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的信息发布,进行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防灾、减灾和自救工作,受指挥长委托下达下发防灾指挥部的命令和意见,对成员单位实行结合调度。

指挥长:党委书记李继云,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指挥、调度、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人员。

副指挥长:镇长李智眸、副镇长、武装部长王晓江分别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灾害现场总指挥。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山洪灾害防治的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制订全镇防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洪水调度方案;指导、推动各行政村制定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武装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县防汛办和县民政局上报洪涝灾情统计资料。

勐董自然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定好预防防治方案。

镇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水务):全力配合防办做好各项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做好电信通讯设施防洪安全,保证雨水情和抗洪抢险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保证防洪指挥联络畅通。

勐董供电所: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镇山洪灾害、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镇区域各村、组信号发送员反馈的山体开裂、降雨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勐董镇信息监测组人员名单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晓江

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2

杨熊静

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3

肖三选

帕良村支书、主任

4

赵学华

永冷村支书、主任

5

赵爱军

龙乃村支书、主任

6

李红光

白塔社区支书、主任

7

陈  强

刀董村支书、主任

8

李海亮

坝卡村支书、主任

9

鲍  辉

永和社区支书、主任

10

贺  平

勐董社区书记、主任

11

王丽红

芒回村支书、主任

12

肖  明

芒摆村支书、主任

6 监测通信及预报

6.1山洪灾害预报警级别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报分为三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50—10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报,称为三级预报。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100—200mm)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报,称为二级预报。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报,称为一级预报;另外由于我镇汛期降雨极为不均,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强对流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间强降雨时,必须及时根据降雨时的降雨强度判断山洪灾害预报级别。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参照外地经验,当某一观测点一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即可发布该点为一级预报。

6.2预警实施程度

为让群众及时躲灾、避灾、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应按县、镇、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组、村、镇、县的次序进行预警。同时根据我镇的设施现状,在5—10月汛期,镇、村两级必须24小时值班,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库工程的洪水即将漫顶或坝体出现裂缝、管涌、滑坡、有溃坝可能时)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告县防汛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抗洪救灾工作。分级预警实施程序如下:

1、三级预警实施程序:由所在行政村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镇政府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并组织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群众组成由村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开始降雨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点撤离。在向群众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所在镇政府的主要领导。

2、二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县防汛指挥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并通知相关行政村在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由包村的镇干部参加巡逻,降雨后,每间隔1小时由带队的镇干部向当天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

3、一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一级预警,镇主要领导根据事先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隔半个小时由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同时,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政、预备役等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 安全转移方案 

群众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发布险情报告及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由各级行政村(社区)负责。

7.1转移安置的原则和责任人                          

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7.2安置办法、地点及人数  

山洪灾害发生后,原则上向附近的高地撤退,具体撤退路线及地点由镇、村两级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人员安置的方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由镇、村两级负责安置工作,搭棚地点应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转缓,没有山体崩塌、滑坡迹象的山头上。                                                   

 

8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各级防汛机构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后,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9 保障措施                          

9.1汛前检查                                 

汛前镇人民政府会同镇山洪灾害成员单位技术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并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2宣传发动 

镇人民政府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会议印发资料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具体防治措施,危险区域的范围和地点,临时转移的安置方案,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方法等,使区域内的群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知识。

9.3模拟演习 

镇、村两级在适当时候组织本区域人员,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必要的演习(2—3年开展一次)。

9.4落实工程措施                   

镇山洪灾害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管辖区内的水库工程、河道、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区、桥涵、路坝等垮河建筑等有可能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5实行责任追究制 

实行镇、村(社区)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和防汛指挥部一定要抓严、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村(社区)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0 附 则

10.1预案管理

预案一般为每3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10.2实施时间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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